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城事 > 正文

厦门环岛路沿线将规划服务站 重点取缔违规沙滩车

2014-06-06 17:00:48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最美海岸线“保卫战”开始行动,思明区设立综合整治组、规划管理组、资源整合组、保洁提升组

  增设公安、城管、海洋等部门的执勤岗亭;及时发布芒果消费预警;设免费沙滩椅逼退小摊贩

■违规经营的沙滩车和水上自行车项目将被取缔。

 

厦门晚报讯(文/记者 戴懿 图/刘东华)环岛路从白城至观音山段全长约15公里,是厦门的城市名片。游客多了,管理松了,各种乱象也就出现了。本报近日的系列报道,曝光了这条“最美海岸线”的各种乱象。

“揭短”的目的,是期待提升。针对本报报道,思明区及相关部门已开始行动,一系列整治措施正在制定中。

【行动】

【管理】

城管执法权统一下放思明区

设立综合整治组、规划管理组、资源整合组、保洁提升组

一个“婆婆”,或许才能更好地管理一个“家”。环岛路存在的交叉管理现象,将很快“厘清”。据悉,思明区提出的“环岛路综合管理工作建议方案”已获得市政府通过,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把部分管理权限下放思明区。

具体操作中,环岛路的道路保洁工作及保洁队伍以托管方式下放思明区,道路管养和绿地养护仍由公路局负责;环岛路白城至观音山滨海休闲区的相关景点及配套设施(胡里山炮台除外)统一下放思明区经营管理,收回k5-k9四公里示范段经营管理权;沙滩海域经营项目的审批及管理维持原体制不变,仍由市海洋渔业局负责。

环岛路的城市管理执法权限统一下放给思明区,目前已成立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领导任组长,市规划局、市市政园林局、市海洋渔业局、市公路局等单位领导为副组长,区各相关部门和街道为成员,下设办公室挂靠区城管办,并设立综合整治组、规划管理组、资源整合组、保洁提升组。相关交接手续正在办理中,争取尽快移交。

【规划】

沿海岸线建“全能型”驿站

结合公交站点,集小卖部、停车场、急救站、执勤岗于一身

本报此前关注的环岛路观光自行车乱象,成为环岛路综合整治的切入点。思明区已对观光自行车提出规范管理要求,包括“不上机动车道、不无序乱放、不价格欺诈”的“三不原则”。另外,观光自行车棚设计方案也已公布。

而从观光自行车“延伸”出的市民建议中,提到了在环岛路沿线设“休息点”。这一建议,融合进了正在编制的环岛路保护提升规划和驿站建设规划。

其中,驿站的选址将坚持“沿绿道路线布置、尽可能与旅游服务点规划结合、尽可能与公交站点或首末站结合、用地规模宜小”的原则。这种生态型驿站,主要体现旅游服务点的功能,包含游客服务、停车场、出租车停靠、物品售卖、医疗急救、安全防护设施、无障碍设施、淋浴、寄存、公厕、垃圾箱、污水收集设施等,另外,还包括了公安、城管、海洋渔业执法等部门的执勤岗亭。

违规经营乱象愈演愈烈,与游客需求量大有关,比如随便摆张椅子、一把伞,就可以赚钱。滨海街道表示,执法队伍不可能24小时在环岛路执勤,要让这些宰客的小摊小贩“自觉”退市,就是为游客提供免费的服务。街道正在探讨利用民间力量,以共同缔造的方式解决这一难题,比如在沙滩设置公益的遮阳伞和沙滩椅。

【分工】

沙滩违规经营分工管理

离不开沙滩海域的项目归海洋渔业局,流动摊贩归城管

环岛路大片的沙滩怎么管?这个曾经让海洋渔业部门左右为难的区域,有了管理方案。思明区与市海洋渔业局多次沟通后,基本达成一致意见:

固定的占滩经营场所及离开沙滩、海域无法继续经营的娱乐性用海行为,执法管辖权归属市海洋渔业局海洋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流动摊贩、沙滩桌椅等离开沙滩能继续经营的项目,执法管辖权归属城管部门。

此外,由思明区及滨海街道牵头,城管、海洋、工商、公安等部门参与,共同建立了联合执法机制。除平时的巡查和节假日的联合整治,执法队伍还将针对环岛路上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滨海街道党工委书记卢彬说,环岛路已完成了国家海洋公园规划,可以视为一个开放的带状公园,如果参照公园管理模式制定相关规定,管理起来会相对容易些。“如果有一支综合保障力量,就可以解决多头管理的难题。”

【整治】

水上自行车沙滩车是整治重点

海洋渔业局成立专项整治小组,劝导、巡查、设警示牌

违规经营的水上自行车和沙滩摩托,对游客来说有很强的吸引力,但也存在安全隐患。这个月,市海洋与渔业局成立的专项整治小组,将这两项经营作为重点整治目标,未经批准在环岛路海域或沙滩经营水上自行车和沙滩摩托车的一律取缔。

整治小组计划,在白城、石胄头、观音山建设执勤点,宣传劝导水上自行车、沙滩摩托车主整改;巡查发现游艇违规载客、违规海上看金门、船舶违规停靠停泊等行为,通报海事部门和水路运输管理部门依法处理;在非法占用海域多发区域的进出口,设立警示牌和宣传牌;在已批用海项目区域内,设置批海范围标示和用海要求,规范用海行为。

记者了解到,思明警方通过不间断的整治,环岛路“四车乱象”已得到遏制。曾厝垵边防派出所一名民警说,想要彻底根除这些乱象,需要环岛路沿线各部门共同配合。

【引导】

芒果摊被投诉立刻摘“诚信牌”

■对曾厝垵的芒果摊将“双管齐下”,规范管理的同时加强宣传引导。

村口添置公平秤,微信发布“消费预警”,公示摊主电话等

曾厝垵的芒果摊有“紧箍咒”了。滨海工商所所长吴育生告诉记者,近期将会在每一个芒果摊位上,挂上特别定制的“诚信经营摊点”牌匾。

这个牌匾上,明确要求摊主不得使用密码称,不缺斤少两,不欺诈消费者等,另外还公布有监督电话,并提醒消费者注意记住摊主的姓名、电话、摊位号、快递单等信息,以便维权,工商部门也会加强巡查。

“诚信经营牌”实行一票否决制,一旦被投诉立刻摘牌。市民游客在这里买芒果,只要看看有没有这个牌匾,就知道是否可放心购买了。

本报的报道也引起其他各方关注。近日,滨海街道、滨海工商所、曾厝垵文创会、曾厝垵业主协会特别召开了议事会。

曾厝垵文创会负责人告诉记者,文创会已经购置公平秤,放置在曾厝垵村口的新村民驿站。今天起,还将通过微信公众平台、曾厝垵旅行网等网络平台,发出“芒果消费预警”,提醒游客消费注意事项以及如何保存证据方便维权,同时还将在曾厝垵村口设置提示牌。曾厝垵业主协会也将要求每一个摊位都要公示摊主信息和联系电话。

【建议】

规划要跟上,划定经营区域

“环岛路很漂亮,但是管理没跟上。”市政协委员、民进厦门市委副主委张咏说,“椰子壳、烧烤串随地乱丢,夏天到了容易发臭,流动小摊贩管理上确实有难度,但一味禁止并不是最好的办法。”

市政协委员、致公党厦门市委副主委李明欢则表示:“现在对占道经营的管理不定时,其实应该长期管理。环岛路存在多部门交叉管理的情况,要改变这种管理模式,应该多部门联手综合治理,不是一个区一个街道的事情,环岛路是厦门的旅游招牌,治理要上升到全市的层面上来。”

他们都建议,针对占道经营的现象一定要加强规划,有疏有堵,作为旅游景点的配套,合理选点来设置经营区域。

李明欢说:“游客来环岛路休闲、游玩,有需求,管理部门与商贩之间也不是对立的关系,应该实现共赢。”

张咏说,划定区域既要集中也要有分散,集中是为了管理上的方便,分散则是满足游客的需要,有了客源,商贩们才愿意进区域内经营。“管理不是为了收费,不能用摊位费提高摊贩进驻的门槛”,一旦划定了经营的区域,对区域外违规经营的商贩就要加大处罚的力度,执法人员的巡逻应该要加强。(记者 彭菲)

实名曝光加强问责,扶持规范经营

对于摊贩缺斤少两,欺客宰客的行为,数位市政协委员都提出了建议。

“这是商贩诚信机制缺失的表现,只是曾厝垵由于管理不到位,让这个问题更加凸显。”市政协委员、民盟盟员高爱国说,缺斤短两、宰客骗人是最让游客痛恨的,这种现象不能单靠民间的组织来管理,工商、城管等政府职能部门应当积极作为,违背诚信经营的原则牟取暴利的行为肯定要重罚,提高违法的成本。另一方面,要对这些商家、摊位进行实名曝光。

“曾厝垵好不容易把旅游名片打出去了,如果一个小小的芒果影响了整个景区乃至厦门的旅游形象,实在令人痛心。”高爱国说,不仅要把商贩监管起来,对管理部门也要有问责的机制,“芒果缺斤少两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为什么相关的法律法规没有得到执行呢?没有管理好就得承担责任”。

李明欢建议,鼓励和扶持规范经营的商家,加大宣传的力度,“规范经营的生意好了,违规经营的就只能退出市场。我们现在的管理理念不对,只抓违规经营的,对于诚信商家缺少鼓励措施。” (记者 彭菲)

【原声】

环岛路是一个大公园

可参照公园模式管理

曾先生:南湖公园也是开放式的,里面就没有小摊贩。其实环岛路就是一个大公园,可以参考公园进行管理,成立管理机构,制定管理措施,还可以成立一支保安队伍,进行巡逻,看到违规经营就可以驱赶。

连女士:这个部门说管不了,那个部门说没有法律依据,这是不是意味着违规违法人员就有空子可钻?有些部门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有畏难情绪。我认为只要政府想管,就一定能管得了。法律怎么规定,相关部门的职权如何划分,我们普通市民不懂,但是不能因此就不作为。现在环岛路的乱象有所好转,烧烤等小三轮不见了,垃圾少了,这是一个好现象,我们都很高兴。为什么以前解决不了,现在可以解决了?可见,只要动脑筋,就有解决的办法,我们很期待看到环岛路的转变。(戴懿整理)

应按假一赔十处理

不是简单退款完事

黄先生: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之所以曾厝垵的问题会这么长期、顽固地存在,除了不良商贩缺乏职业道德外,相关部门监管不到位也是一个重要原因。要彻底根治,还是要从加强监管入手。首先,我觉得应该要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凡是在这个地方经营芒果摊的,都必须有正规的营业执照。第二,即使是拿到营业执照的商贩,如果发现有做假的行为,至少也应该按假一赔十进行处理,而不是退款就完事。对屡教不改的,就要收回营业执照,坚决逐出市场。当然,做这个事涉及到方方面面,困难比较多,但我想办法总比困难多,只要管理方能够下决心整治,曾厝垵的乱象一定会得到纠正的。(林黎黎 整理)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