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厦门频道首页>城事> 正文

电信业"营改增"下月铺开 市民存话费开增值税发票

2014-05-27 07:02:33来源:厦门网责任编辑: 刘玮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亮点

厦门第一批87户电信企业开始营改增试点,这批企业将从2014年7月申报期起,向国税部门申报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

增值税发票

厦门日报讯(记者 陈泥 通讯员 肖雨一森)以前市民到电信、移动或联通营业厅预存话费,一般都能拿到地税部门监制的营业税发票。但从下月起,市民再办理类似业务,拿到的发票将换为增值税发票。

记者昨日从市国税局了解到,随着6月1日电信业营改增的铺开,市民在办理固定电话、手机、宽带以及数字电视等业务时,将发现手中拿的发票“变脸”了。对于大部分的市民而言,可能仅仅是发票形式的变化,对厦门很多企业而言,“变脸”的发票则可以带来真正的实惠。

国税人员介绍,企业享受运营商或企业提供的电信服务时,如果该企业拥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服务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作为进项税额进行抵扣,也就是说,企业缴交增值税时,税收负担会相应减少。

到底哪些行业属于电信业服务范畴,国税人员说,电信业主要分为基础业务和增值服务,基础电信服务,就是指市民十分熟悉的固定电话、手机等语音通话或宽带业务;增值电信服务,包括了短信、彩信、3G数据以及卫星电视等服务。

值得提醒的是,企业提供电信服务,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试点:1.试点企业要积极参加有关辅导培训工作;2.试点企业应提前做好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发票领购等准备工作;3.如果未列入首批试点的企业,只有提供上述相关电信服务的,可主动向主管地税部门或国税部门提出试点申请。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