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里的鱼虾重金属含量或超标,不宜食用
筼筜湖畔有不少这样捞鱼虾的人。 厦门日报讯(文/图记者 吴耀东)近几日,在筼筜湖畔,不少人一手提着水桶,一手拿着捕鱼用的抄网,在湖畔来回溜达。与以往那些大半夜在筼筜湖大规模非法捕捞的专业人士不同,这些人更多的是小打小闹,白天拿着抄网抓点鱼虾自己吃。尽管如此,这样的行为同样是不允许的。更重要的是,这里的鱼虾可能有毒,摆上餐桌对市民的安全会造成不良影响。 昨日中午,在外国语附小附近的筼筜湖畔,一名男子沿着湖边走,手上拿着水桶和抄网,眼睛净往湖里瞟——他在找猎物,大一点的鱼、虾、螃蟹都可以。终于,他下手了,一手扶着岸边的石栏杆,一手拿着抄网往水里捞,这么来回抄几下,再提网往岸边一倒。在一堆水渍之中,几只手指大小的虾活蹦乱跳,男子兴高采烈地把这些虾装进桶里,一只小螃蟹则被他放回湖里。 昨天,在筼筜湖畔随处可见提着水桶和抄网的人。昨日上午7点多,市民庄小姐经过此处时候,粗略一瞥,一眼就看到10多个在捕捞的人,“他们用米袋装鱼,捞了很多鱼,最近几天捞鱼的人很多。”庄小姐说。 附近一个公厕的环卫工人介绍,这些人都是自己捞回去吃,前一天还有人捞到一条四五十厘米长的黑鳗鱼。她还介绍,晚上的时候捕捞的人更多。 记者了解到,此前已有不少专家都表示筼筜湖鱼虾不宜食用,特别是一些贝类可能含有重金属。在此前执法人员的执法中,曾发现从筼筜湖捕捞出的一些螃蟹,壳很黑,脚部等其他部位的颜色也比一般螃蟹深。据了解,这种螃蟹重金属含量超标,是有毒的,这样的海鲜流入市场,会严重威胁市民健康。 >>说法 在筼筜湖区养殖捕捞 最高罚2000元 筼筜湖管理处张主任表示,在筼筜湖可以钓鱼,但是捕捞是不允许的。根据《厦门经济特区筼筜湖区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筼筜湖区养殖捕捞的,一旦发现将责令改正,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不过,张主任表示,非法捕捞现象很难抓,非法捕捞人员通常一看到执法人员就跑了,有的甚至把网都直接扔掉不要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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