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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一女白领谎称被强奸 陷害同事不成反获刑

2014-05-15 09:58 陈捷 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刘玮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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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5月15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集法宣)“他六次要强奸我!”女白领严小姐报警说,车队长先后多次企图强奸,分别在公司办公室、洗手间、卧室等场所,但都没有得逞。

然而,警方深入调查后发现,这是一起“假强奸案”。近日,报警的女白领因指使他人作伪证在集美法院受审。

严小姐是一家公司的财务人员,去年年底,她报警称曾多次被同一个办公室的同事(即车队长老罗)侵犯,六次强奸未遂。

她还说,这六次当中,两次有同事小吴(男)见证。严小姐报案当晚,同事小吴也向公安机关作证称,他确实两次看见老罗欲强奸严小姐。

警方调查发现,“受害人”严小姐和“证人”小吴的说法自相矛盾。他们两人辨认强奸现场的地点也不一致,而且,两人的笔录多处细节不能印证。

这些疑点,引起民警警觉。随后,民警对两人进一步询问。在民警的巧妙询问下,严小姐最终承认,是她指使小吴向公安机关作虚假证言。

紧接着,证人小吴也承认,他实际上没有看到老罗要强奸严小姐,只是受严小姐指使而作伪证。随后,严小姐因涉嫌妨害作证被刑事拘留。

案件起诉到法院后,法官查明了真相。原来,严小姐与老罗曾因费用报销等工作问题吵过架。而同事小吴(另案处理)因工作问题也曾与老罗发生过矛盾。

严小姐想了一个“招”,告发老罗强奸。但是,她也觉得没有证据不行。于是,就指使小吴作伪证。

而小吴也想报复老罗,因此二人经谋划后共同向公安机关报警。报警后,同事老罗因涉嫌强奸被刑事拘留,幸好,因证据不足,老罗最终被释放。

集美法院审理认为,严小姐指使他人作伪证,其行为已构成妨害作证罪,因此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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