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厦门频道首页>社会> 正文

市民在厦门高林停车未交钱 轮胎被放气车上贴罚单

2014-05-13 06:59 来源:厦门网责任编辑:邹玒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该停车场位于高林社,由高林社老人分会在收费。
车上被贴了单子。

负责管理停车场和收费的林老伯说,如果有人没交钱把车停在主干道旁的停车位上,他们将对其进行罚款,一天至少罚款30元。第一次违停,将对其车子贴单,如果连续两三次违停,就将其车胎的气放掉。

海西晨报记者 陈小斌

“车子违停一下,轮胎就被人放气了,这停车场到底合不合法?”市民陈先生告诉晨报记者,有一次他将车停在高林社的路边,竟遇到这样令人气愤的事。

[市民]

车停在高林,轮胎被放气

违停是我不对,但他们也不应该这样,如果我不小心就这样把车开出去,出事谁负责?

市民陈先生称,前两天,他去高林社办事,因为找不到地方停车,就将车停在路边。“等我办完事准备将车开走时,发现车胎竟然被人放气了。即便违停是我不对,他们也不应该这样,如果我不小心就这样把车开出去,出了事谁负责?”

“一番打听后我才得知那里是个停车场,我的车胎应该是被看停车场的老人家放气的。老人家说,这个停车场是他们老人分会的,要在此停车,就要交钱。”陈先生说,“我还看到有些车的挡风玻璃上被贴了‘文明停车,禁止乱停车,乱停车放气’的单子。这是谁给他们的权利?”

陈先生还告诉记者,即便交了停车费也拿不到正规发票,对方只提供手写的收款收据。

随后,记者看到陈先生说的收款收据,上面盖有“高林社老人分会”字样的红章印。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