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厦征收多年的卡拉OK版权费,日前再燃“战火”。 近日,厦门首批19家KTV又陆续收到法律公函,被追缴卡拉OK版权费。 东南网5月10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易福进 陈思亲)受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委托代征版权费的福建天合公司,其相关负责人昨日向导报记者证实这一消息,并称6月底前还将起诉一批KTV业者,总数或达40余家。“征收”与“拒缴”的较量也在加剧,此次相关的索赔金额更是成倍暴增。 与此同时,导报记者调查注意到,有拒缴版权费的厦门KTV业者,却要消费者支付版权费,以此为借口来谋利。 再燃“战火” 厦40家KTV业者面临被告 一名KTV业者在自己的微信上写道:“版权费大战的好戏,又要来了。” 他所说的“好戏”,其实并不好玩,而是指对簿公堂——又有一批厦门娱乐行业经营场所因欠缴版权费,近期被陆续告上法庭。 导报记者找到起诉名单上的一家KTV业者,其店长证实,公司在上个月的确收到了相关的法律公函,如何应诉,还在等待高层决策。 相比被告方的低调,原告的回复很明确。福建天合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厦门办事处负责人苏先生确认,是他们决定起诉。这位负责人表示,2009年开始,福建天合就已进入厦门开展卡拉OK版权的宣传与收费工作,如今有超过80%的娱乐场所经营者已自觉缴纳音乐版权使用费,但目前厦门仍有40余家拖延或拒缴,其中就包括厦门欢乐星KTV、厦门酷麦氧吧KTV、厦门百乐岛KTV、厦门糖果KTV等。 为此,苏先生表示,针对部分长期拖欠版权费的经营者,音集协正加大诉讼力度,“厦门地区,首批起诉19家,6月底将达40余家”。 根据此前的披露,在国家版权局明确从2007年1月1日起开始收取版权费后,由音集协负责征收,而福建天合公司是音集协授权的福建地区卡拉OK版权费的代征机构。 较量加码 索赔金额或被加倍 事实上,类似这样“征收”与“拒缴”的官司,自从国内KTV版权费开始征收以来,在厦门已经较量多次。 据悉,此前相关的判决结果显示,最终多以被告按每首歌曲500元至1000元对原告进行赔付,并要求从其曲库中删除涉案音乐作品。“其实,已有部分经营者多次被起诉,但仍然拒绝履行相应责任,因此一拖再拖。”苏先生举例,其中,厦门酷麦氧吧KTV已被告两次,厦门糖果KTV被告三次,“虽然多次被法院判赔,赔偿金额由几万至十几万元,但是在判赔完毕后,对方仍然拒绝缴费”。 在苏先生看来,因以前案件涉案金额不大,违法成本低,诉讼完成周期长,有些违法店家就钻法律空子,能拖就拖,能躲则躲。 导报记者注意到,在多数KTV业者已被“招安”并主动缴费的背景下,此次再打官司,音集协方面的态度甚为强硬。不仅起诉量将升级到40余家,索赔的金额也宣称要翻倍。 据悉,音集协正加大在厦门的取证力度,取证歌曲将从200余首增至近千首。而这样一来,当KTV店家因拒不缴纳版权费被告上法庭时,涉案金额将达到数十万元,成本因此成倍增加。 对此,厦门糖果KTV的相关负责人向导报记者表示,既然已走法律程序了,就不便多说。 延伸调查 不缴费 竟找消费者收费 羊毛出在羊身上。一位KTV经营业者直言,其实缴纳的版权费,最终还是要分摊到消费者身上,“能少交点,大家自然想少交点”。 但连日来,导报记者在调查中却注意到,有的KTV业者,虽还未缴纳版权费,但却要消费者支付版权费。 位于湖里的“乐宴KTV”,就出现这样的现象。“消费者只要到场,就要交5元版权费。”其现场经理周平向导报记者表示,他们的消费提示很明确,即到店需另付每间包厢5元的音乐版权费。 对于公司自身是否缴纳版权费,周平表示“不知情”。而之后,周平又向导报记者表示,如果有正规的单位要他们交,“老板应该也会交”。 这一KTV约有50个包厢,测算下来,一个月仅此可能收费近万元。但来自音集协授权的机构却证实,这家KTV,今年正式开业以来,多次被催缴,但至今仍未缴纳相关版权费。 自己没缴反而要消费者付钱,显然,这已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 记者追问 业者为何拒缴版权费 从最早的集体应诉,到之后的集体被“招安”,再到近日又有一批业者集体被告,一波三折背后,历经七年多后,版权费征收为何仍面临如此尴尬? 交完钱 还可能被起诉 在调查中,业者向导报记者提及最多的是:缴了版权费,难道就能免吃官司? 原来,全国95%的音像作品版权都由音集协统一管理,剩余5%左右的音像作品版权为小权利人持有。这也意味着,在缴纳音集协的费用后,也可能被其他权利人再起诉。 业者这种担心也不是多虑的。早在2009年,厦门就有8家自助KTV被其他著作权持有者“天语同声”告上法庭。当年11月,厦门首起KTV版权费案宣判,厦门业者败诉,音乐之声就被判赔1.5万元。 一位拒缴的业者称,正是居于“交了费,同样可能被告”的心理,使得他们有了抵触心理。 对此,音集协方面表示,去年厦门也确实发生部分缴纳版权使用费的店家被小权利人起诉的现象,“但音集协全部进行了相应的应诉和赔偿事宜”。其相关负责人举例,雅都KTV、哈乐娱乐、毕思特娱乐在小权利人的诉讼中,因特殊情况,被法院强制执行了共9.3万元的款项。近日音集协也已履行了承诺,将与被执行款相同金额的款项退还给店家。 有贵有贱 不缴为等降价? 而收费“有贵有贱,收费不一”,也是这些业者拒缴的一大原因。“听说有的包厢每天收7元,有的才收两三元。”一业者直言,正是基于这类现象,自己也在等降价。 据悉,对于收费标准,国家设定的上限是每个包厢12元/天,而厦门的征收标准是每个包房每天9.3元。“根据我们之前和业者达成的协议,又做了具体优惠,按7元的标准征收。”天合厦门办事处负责人苏先生对“收费不一”给予反驳。他说,包厢的征收标准从未低于7元,但对一些提前缴纳且有多家门店的业者,在包间量上确实给予一定优惠,“包间数最低是打八折。不可能存在两三元的低价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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