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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40余家KTV业者面临被告 KTV业者借版权费谋利

2014-05-10 08:13 易福进 陈思亲 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刘玮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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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厦征收多年的卡拉OK版权费,日前再燃“战火”。

近日,厦门首批19家KTV又陆续收到法律公函,被追缴卡拉OK版权费。

东南网5月10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易福进 陈思亲)受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委托代征版权费的福建天合公司,其相关负责人昨日向导报记者证实这一消息,并称6月底前还将起诉一批KTV业者,总数或达40余家。“征收”与“拒缴”的较量也在加剧,此次相关的索赔金额更是成倍暴增。

与此同时,导报记者调查注意到,有拒缴版权费的厦门KTV业者,却要消费者支付版权费,以此为借口来谋利。

再燃“战火”

厦40家KTV业者面临被告

一名KTV业者在自己的微信上写道:“版权费大战的好戏,又要来了。”

他所说的“好戏”,其实并不好玩,而是指对簿公堂——又有一批厦门娱乐行业经营场所因欠缴版权费,近期被陆续告上法庭。

导报记者找到起诉名单上的一家KTV业者,其店长证实,公司在上个月的确收到了相关的法律公函,如何应诉,还在等待高层决策。

相比被告方的低调,原告的回复很明确。福建天合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厦门办事处负责人苏先生确认,是他们决定起诉。这位负责人表示,2009年开始,福建天合就已进入厦门开展卡拉OK版权的宣传与收费工作,如今有超过80%的娱乐场所经营者已自觉缴纳音乐版权使用费,但目前厦门仍有40余家拖延或拒缴,其中就包括厦门欢乐星KTV、厦门酷麦氧吧KTV、厦门百乐岛KTV、厦门糖果KTV等。

为此,苏先生表示,针对部分长期拖欠版权费的经营者,音集协正加大诉讼力度,“厦门地区,首批起诉19家,6月底将达40余家”。

根据此前的披露,在国家版权局明确从2007年1月1日起开始收取版权费后,由音集协负责征收,而福建天合公司是音集协授权的福建地区卡拉OK版权费的代征机构。

较量加码

索赔金额或被加倍

事实上,类似这样“征收”与“拒缴”的官司,自从国内KTV版权费开始征收以来,在厦门已经较量多次。

据悉,此前相关的判决结果显示,最终多以被告按每首歌曲500元至1000元对原告进行赔付,并要求从其曲库中删除涉案音乐作品。“其实,已有部分经营者多次被起诉,但仍然拒绝履行相应责任,因此一拖再拖。”苏先生举例,其中,厦门酷麦氧吧KTV已被告两次,厦门糖果KTV被告三次,“虽然多次被法院判赔,赔偿金额由几万至十几万元,但是在判赔完毕后,对方仍然拒绝缴费”。

在苏先生看来,因以前案件涉案金额不大,违法成本低,诉讼完成周期长,有些违法店家就钻法律空子,能拖就拖,能躲则躲。

导报记者注意到,在多数KTV业者已被“招安”并主动缴费的背景下,此次再打官司,音集协方面的态度甚为强硬。不仅起诉量将升级到40余家,索赔的金额也宣称要翻倍。

据悉,音集协正加大在厦门的取证力度,取证歌曲将从200余首增至近千首。而这样一来,当KTV店家因拒不缴纳版权费被告上法庭时,涉案金额将达到数十万元,成本因此成倍增加。

对此,厦门糖果KTV的相关负责人向导报记者表示,既然已走法律程序了,就不便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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