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厦门频道首页>思明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最新播报> 正文

厦门思明法院搭建沟通桥梁 全国首创开通微信平台

2014-05-08 09:11 来源:厦门网责任编辑:卢超颖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植入“失信人”信息平台

可实时查询“老赖”信息

如果你要签订合同,不妨先点开它来查询对方的信用情况,以免为“老赖”买单。原来,这款微信公众平台植入了“失信人”信息平台,具备在线查询“失信人”信息的功能,这在全国地方法院系统尚属首次。它与思明区法院现有的“微博曝光台”等数据库实行联网,实现微信微博双平台联动,用户只需点击“司法公开”一栏的“曝光老赖”链接,就可以查阅“老赖”信息,在规避合同缔约风险的同时,还能延伸老赖曝光平台,提升执行曝光的威慑力。

“随手拍、即时传”功能

可通过微信向法院上传执行线索

如果你有“火眼金睛”,捕捉到案件执行线索,别等了,赶快随手拍给“厦门市思明区法院”微信公众平台。这个平台的潮流性,体现在“随手拍、即时传”版块——这在全国地方法院系统中也是首创。微友可以把自己发现的执行线索,以图片或视频的形式及时传递上微信平台。只要线索真实性得到工作人员的确认,执行人员就会展开工作,而你的举手之劳就为法院执行效率的提高出了份力。

“便携式”监督工具

可随时向法院发送建议和投诉

如果你对法院工作有异议,依然可以点开它,找“我要投诉”吐槽。作为全国地方法院首个开通此类功能的微信公众平台,“厦门市思明区法院”立志打造司法监督工作的互动窗口,变身市民身边的“便携式”监督工具。你可以随时随地对法院的司法工作进行咨询、建议、投诉,并可上传拍摄的图片、视频,从而对法院司法工作进行监督。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