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5月1日讯 (导报记者 黄智敏)厦门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不久前实地检查发现,岛外溪流的污染依然触目惊心。昨日,市人大常委会对执法检查报告进行了审议。 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目前“九龙治水”的局面依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各部门权责不清、分工不明,导致溪流治理进展缓慢,必须加快推进水资源管理一体化体制改革,整合部门职能,加强部门联动。 政出多门,体制亟待尽快厘清 “岛外溪流问题可以说是极端严重,多条溪流臭不可闻,溪水比养猪场排放出来的水还糟糕。”一位参加了执法检查的委员表示。 据了解,目前东溪流域下游、深青溪、瑶山溪、杏林湾、过芸溪、后溪等溪流的综合整治工程已经相继开展。但执法检查组检查发现,整治工程总体进展缓慢,污染依然严重。 多位组成人员指出,岛外溪流整治的“症结”还在于管理体制,水利、环保、市政、建设等部门以及各区政府,“九龙治水”,但条块交叉、责任不清,各部门之间信息不通,难以协调,最后谁都不愿负责任,谁都不想多投入。 有委员指出,目前全国60%以上县级以上的市都实现了涉水事务统一管理,先进城市如上海,连海洋都纳入统一管理。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应按“大部制改革”的精神,深化水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建立统一高效的涉水管理体制,体制问题不解决,一系列问题还是会产生。 执法不严,两年没开一张罚单 除了管理体制外,执法不严也被许多常委会组成人员批评。《厦门经济特区水资源条例》设定了许多严格的禁令和罚则,但实际执行起来,却被打了不少折扣。 比如,条例实施近两年来,有关部门竟没有开出一份违反《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2年以来群众举报的58起涉水事件,最后都是以劝告了结,无一起行政处罚;对向水源和溪流排污的农户、养殖户,也没有进行过立案和处罚。 执法检查组在坂头-石兜水库检查时还发现,这个水源地竟然成了一个超大型的“游泳池”,许多人在水库里畅游,却无人制止。 这些现象,被常委会组成人员批评为“裁判员应该吹哨却不吹”,执法不严,就是放纵违法违纪,法律法规就成为一纸空文,政府在群众中的公信力也会下降。 有组成人员建议,市人大常委会过去的工作重点一直放在立法上,今后除了继续做好立法工作,也要强化对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于执法不力的部门,要予以处理,甚至让相关责任人“下课”。 |
相关阅读:
- [ 04-30]漳州市国土资源局开展九龙江流域环境治理
- [ 04-30]治理秘书腐败关键在依法行政
- [ 04-30]治理电动自行车还需顾及民生
- [ 04-29]沙洲:治理“择校”乱象需要社会监督
- [ 04-29]翔安与网民零距离打造“普法依法治理e时代”
- [ 04-28]福州内河采用生态修复法 空运微生物菌剂治理
- [ 04-28]稳扎稳打推进“两违”专项治理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