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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元街道:轨道交通1号线第一轮签约率突破九成

2014-04-29 09:45 来源:厦门网责任编辑:卢超颖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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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过程全程公开、公平、公正。

创新模式 借力征收项目律师顾问团

在以往的房屋征收过程中,“提前交房”这种现象很少出现。然而,在这次轨道交通1号线的房屋征收过程中,开元街道共有118户提前交房,有力地推动了征收工作依法、顺利进行。这得益于思明区在这次轨道交通房屋征收工作中,首次采取征收项目律师顾问团对征收过程每个环节进行全程把关、全程介入,为征收项目“保驾护航”。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红说,为促使被征收人能够在第一轮商谈期限内即签订补偿协议并尽快或提前腾房,“轨道交通1号线”项目律师在现有法律框架内设计了促签、促搬方案——如果被征收人自愿在抽取商谈流水号、签订补偿协议之前将被征收房屋提前交付给征收实施单位拆除的,从被征收人签署被征收房屋移交单,并将被征收房屋完整移交给征收实施单位之月起至第一轮商谈签约之日止,计入过渡期限,给予计发自行过渡安置补助费。

“这次轨道交通项目,作为利民惠民公共项目,还未签约的被征收户千万不要认为先签先亏,后签多得利。如果不按期签约交房,征收项目律师顾问团将作出征收补偿决定,且后签房源也不会理想。”刘红说。

公平公开 “钉子户”转变态度提前搬迁

“小房换大房,旧房换新房。满意,满意,还是满意。我们想到的,政府都想到了,我们没有想到的,政府也都帮我们想到了。”说起这次的房屋征收工作,被征收户金女士频频点头。

房屋征收,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更关系到党和政府在群众心中的形象。金女士说,一开始她和邻居们也都担心,征收是不是公平公正啊,会不会有什么猫腻啊,“现在看来,一切都很公开、公平、公正,我们很放心。”

考虑到此次轨道交通建设项目是《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令)发布后思明区的首次征收,开元街道注重政策执行的严肃性和科学性,加强组织协调,严格审核程序,坚持统一政策、统一方案、统一标准、统一程序。

安置房是被征收户最关心的问题。开元街道坚持按照此次征收方案中的挑房原则进行安置,对每一户被征收人的安置情况及时公示,并提供被征收人查阅各户安置情况,确保安置情况公开、公平、公正。

得益于阳光征收,许多被征收户成了征收工作的“编外工作人员”,一些“钉子户”在邻居们的说服下,纷纷转变态度。

人性化的方案得到了被征收人的支持。“很多人问我,为什么还没签协议就提前搬家了。我回答他们,这么好的条件,为什么不搬呢?”被征收人梁女士这么对记者说道。

“群众拥护轨道交通征收政策、全市各部门支持轨道交通建设是本次征收工作最大亮点。”开元街道有关负责人说,作为征收实施单位,将严格执行征收方案和每一轮签约奖励规定,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政策前后一致,始终如一,切实保障被征收户的合法权益。

以人为本,利民惠民,开元街道以一把以人为本的“金钥匙”破解了土地房屋征收“第一大难事”,实实在在地推动了轨道交通1号线的建设。

【花絮】

产权证抵给母亲

补偿协议签不了

家庭纠纷成征收拦路虎,商谈组全力化解

俗话说“故土难离”,要离开居住生活了几十年的小区,确实难舍。更何况有些被征收户还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纠纷、产权不明晰等各类复杂情况。

对此,开元街道领导全天候坐镇指挥商谈工作。针对征收类型多、历史问题复杂进行科学的分类、分组,对各类问题进行全面梳理,突出解决实际问题。

比如,湖滨中路有一位产权人就曾经担心因家庭纠纷无法及时签约。原来,他曾经因资金问题,向母亲借钱,并将产权证抵押给母亲。但是借款期限满后,这位产权人迟迟未将借款还上,产权证也尚在其母亲手里。

征收工作一开始,这位产权人的母亲就多次拿着产权证到征收工作点,要求本次征收在未经她本人同意前提下,不得与产权人签订协议。眼见老人情绪激动,工作人员认真了解情况后,先对老人的情绪进行了安抚,并同意尽量帮助老人解决家庭矛盾,及时化解老人心里的疙瘩。

随后,征收商谈组通过司法所、律师组,与产权人进行有关民间、亲人之间借款、抵押相关法律规定的沟通,尽快解决母子双方的纠纷。在商谈组多次努力后,正式商谈那一天,产权人将产权证原件放在了商谈组的面前,签下了补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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