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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公共停车场为防资产流失? 部门回应遭市民吐槽

2014-04-24 16:04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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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位出租,已通过公开招标

即使是为防止公共资源流失,将车位整体出租的行为合规吗?

市政置业管理有限公司另一位负责人吴先生说,3号停车场的出租是经过公示的,投标企业看到公示后才过来。不仅如此,将车位出租这事,他们还向其母公司厦门市市政开发总公司进行过报备。“3号停车场刚开始运营时没人停车,一方面是周围人少,另一方面是很多人会停到对面的文化艺术中心去。我们是自负盈亏,如果不出租出去,我们公司会入不敷出的。”吴先生说。

记者在市国资委网站上搜到5条市政置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招标信息,其中一条是对3号停车场的188个车位进行招标的信息。仙岳路的1号、2号、5号、6号停车场均有不同数量的车位进行出租。

  【市民质疑】  

  不让其他车辆停入 岂不成了专用车位

“这个是公共资源啊,你这样子出租给公司当车库,就变成他们的专用车位了。”市民孙先生说,“这边居民区这么多,这边是松岳里,那边是仙岳里,还有别的小区,怎么会没车停放?现在公共资源这么紧缺,他们还把这些车位统一出租出去,我觉得这样很不对”。

记者采访了数名周边居民,大多数人都对将公共停车位出租给公司的行为表示不满。市民陈先生说:“这个月1日不是开始实施新的停车场规定了吗?里面就有说不让把公共停车位变成专用停车位,他们的车在那里停快一年了,不让其他车进,不是专用停车位是什么?再说,收的这些钱,谁知道去了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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