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梧村隧道水患让人记忆犹新(资料图) 东南网4月23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黄智敏 通讯员 熊浩天)重新修订的《厦门市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昨天正式印发实施。本次修订总结了去年几场特大暴雨留下的教训,对应急响应的时间、级别、条件、指令等,做出了许多调整,使预案更贴近实际、更实用高效。 去年6月,汛期还未结束,厦门市防汛办就开始向各区各成员单位征集修改意见,此后,经过多次座谈研讨、征求意见,最后形成修订稿,报市政府批准实施。 突发灾情1小时内上报 在2013年几次台风、暴雨灾害应对过程中,暴露出厦门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不足,重预防、轻灾中,导致灾情出现时,显得有点手忙脚乱。 鉴于此,本次修订后的《预案》,在预防预警机制、信息发布和应急响应等章节增加部分条款。比如,一旦出现突发险情、灾情,相关部门要立即用简便快捷的方式,1小时内将险灾情信息上报市指挥部。 修订后的《预案》还分别在防台风和防暴雨洪水应急响应等级中,各增加一个响应级别,防台风应急响应从原来的三级增为四级,防暴雨应急响应从原来的两级增为三级。 增加的不仅是响应级别,还有多项涉及民生的指令。当下穿通道、隧道积水达到30厘米,相关部门要及时将其关闭。台风实测风力达到9级、启动防暴雨Ⅰ级应急响应时,全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停课。 短时降雨量列入响应条件 修订后的《预案》还重新界定了航线停航的边界条件。将大嶝至小嶝航线、厦漳客运、海上旅游观光、厦鼓轮渡等航线停航条件从实测风力7级降为6级,厦金航线停航条件不变。 同时,还修改了防暴雨应急响应条件,除了原有的日降雨量预测数据外,增设了“实测1小时、2小时降雨量”,作为响应条件之一。较大范围实测1小时降雨超过30毫米且降雨可能持续时,要启动Ⅱ级应急响应;较大范围实测1小时降雨超过30毫米且明显受灾,较大范围实测2小时降雨超过50毫米时,要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为何要增设上述响应条件?就是因为去年吃过亏。市防汛办解释,目前厦门城区排水管网最大排泄能力为最大1小时降雨40毫米,一旦超过此降雨量,可能无法及时将雨水全部排出,将导致积水,引发灾情。去年的几场水灾,就是短时超强降雨造成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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