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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曝光路面停车收费乱象 违规单位最高可罚200万

2014-04-22 16:25 来源:厦门网责任编辑:刘玮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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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晚报讯 明明有定价,却自创“套餐”另外收费。对于这样的行为,物价部门将按规定进行查处。本报针对路面停车收费进行暗访调查的系列报道,不仅得到市物价局的肯定,思明、湖里区相关街道下属的国有企业也非常重视,并作出答复。

记者昨天从市物价局获悉,12358价格举报投诉热线已正式受理本报反映的举报投诉,一旦查实收费单位存在价格违法,将依法严处。按规定,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无法查明违法所得的处罚款5万元至200万元。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人,可获得最高一万元的奖励。

物价部门

为何投诉许久才答复?

市物价局:停车乱收费举报量太大,忙不过来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在12358价格举报投诉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晚报的报道详细陈述了暗访经过,因此可受理这项举报投诉。

工作人员介绍,登记了投诉信息后,还得由负责人填写审批意见,审批通过后再派给办案人员,办案人员安排时间处理。因为每天投诉件很多,只能根据事件的轻重缓急,来决定先办哪些投诉件,每个举报投诉件的处理期限为30天。工作人员说,办案人员立案后,会马上联系记者。

本报市民热线接到不少读者反映,说向市物价局12358价格举报热线投诉后,要隔很长时间才有答复。对此,市物价局工作人员解释,举报要素齐全才能受理。由于办案程序较严格,有些市民不太了解导致误会,甚至还有的打电话来发脾气。

关于停车场收费的举报投诉量,长期以来都“名列前茅”。“不是第一就是第二,太多了,有时候忙不过来。”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相关负责人解释。

变化

下月起收到的举报  7个工作日内答复

“罚单”开出后15日内送出奖励,最高一万元

从下个月起,市民投诉举报的处理周期将大大缩短。将于5月1日起实施的《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处理规定》要求,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举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告知举报人是否受理或者转办,举报办结后15个工作日内告知举报人相关的处理结果。如果投诉举报是书面形式并提供相关证据的,将优先处理。

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如有违法所得将没收并处以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如没有违法所得(无法查清)则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直至责令停业整顿。

根据《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对举报人实名举报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有明确举报对象和具体违法事实,且举报事项事先未被价格主管部门掌握,举报事项经查证属实并已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的情况,将予以精神及物质奖励。

奖励分三个等级,其中市级价格主管部门给予的奖励最高5000元,省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查处的举报案件最高奖励10000元。奖励应在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送出。

以上办法将于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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