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岳路台商会馆前的人行道上,井盖破了一个洞 东南网4月22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吕寒伟 林彬彬/文 陈巧思/图)人行道上,井盖破了一个洞,如果洞口不断扩大,很快会变成另一个陷阱。昨天,经市民举报,导报又发现一些安全隐患。 针对物业小区的窨井盖问题,市建设局昨日专门发文,要求物业服务区域要做好窨井盖的安全管理工作。城管则表示,经市政主管部门认定和书面通知后,将对责任单位做出处罚。 现场调查 人行道上有一个大洞 井盖看起来不厚,出现一个大洞,水泥板已掉落,只剩下裸露的铁丝网,踩上去会明显下凹,已然成为一个“陷阱”。 昨日,导报记者在仙岳路台商会馆前的人行道看到这一幕。 该窨井约1米深,井底下有不少塑料袋等垃圾,一个废弃的警示锥瘫软在井盖旁,多少起了点警示的作用。“这个井盖破了一段时间了,我感觉非常危险!”市民方女士拨打导报热线说。 市政部门工作人员得知此事,到现场查看后反馈:该窨井是有线电视公司的窨井,已将情况反馈给厦门广电网络服务热线。 建设部门 物业制定设防坠网计划 昨天,市建设局发文,要求物业服务区域做好窨井盖的安全管理工作。 物业服务企业应对物业服务区域内的窨井盖进行归类统计,编号造册;对窨井盖的更换、维修做好记录,并建立专门档案。 加强对窨井盖的巡查力度,做好日常巡查工作,发现井盖损坏或缺失的,立即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并组织维修。 各物业服务企业应依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履行窨井设施维护和管理责任,制定窨井盖增设防坠网和防盗窃保护装置的改造计划,报告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审核后按有关程序实施。 业主委员会和社区居委会应对窨井盖的维护、改造和管理工作予以支持并进行监督。 同时,各区建设局应当将窨井盖的维护管理情况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内容之一,加强监管,发现缺失的,应当责令整改。 城管部门 未及时修补将处罚 上周,本报报道两处丢失的窨井盖,均已修补,一处是嘉禾路右转厦门茶业城道路,一处是高崎北二路。 但是,两处窨井盖都是过了3个月的时间才进行修补,相关部门能不能做出处罚呢? 根据去年1月1日起实施的《厦门市窨井设施管理办法》,市政行政主管部门书面通知城管行政执法部门以后,由后者责令改正,进行处罚。 昨天,市城管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市、区市政行政主管部门发现责任单位未按规定及时补缺和修复窨井盖的,作出相关认定后,可以书面通知市、区城管行政执法部门,他们将按职责分工依法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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