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有车在路边一停车,立马就有人前来收费。收多少钱,他们说了算。 厦门晚报讯(文/图记者 李晓辉 赵辰旭)临时路面停车有具体收费标准,但不少收费员居然按“一口价”进行收费,很多市民觉得举报投诉程序繁琐,普遍放弃了举报权利。近日,不少市民致电本报市民热线,反映这一情况。 前天和昨天,记者分头走访调查了我市城区的多个路段,发现“一口价”现象非常普遍。有些收费员还不按规定佩戴工作牌,且谎话连篇,忽悠市民。 现场1 地点:亿力花园后面的美仁路西段 停车就收10元,拿到钱后收费员不再烦躁露出笑容 “停车10元。”前天傍晚5点多,记者驱车来到亿力花园后的美仁路西段,刚把车停下来,就有收费员上前收费。收费员说,下午5点后,第一个小时统一收10元。随即他递给记者两张5元发票。 记者注意到,收费牌上明确注明:第一小时5元,1小时以上,每超过半小时按3元计算。 见记者狐疑,收费员解释:“新的收费标准已经下来了,公司还来不及更换收费提示牌,现在这块牌是去年的,最新的收费牌还没换。” 记者要求其出示物价部门的审批文件,他很自然地回答:“文件在公司领导手上,我们没权力拿,发票就是凭据。”随后他开始责怪起领导,不给文件,导致他们时常被市民质疑。 这段路只有十多个路面停车位,停车很紧张,很快又有车辆前来停车。收费员着急起来,不停地催记者交费。记者还没开始讨价还价,他自己倒先退了一步:“无论你停多久,就收10元。” 记者说只停一个小时,只交5元停车费。他恼了:“如果只收5元,我要倒贴5元,如果一个下午有8个像你这样的人,我就得倒贴40元,还不如回家泡茶。” 记者注意到,收费员并没有佩戴工作牌,且拒绝透露其姓名。“工作牌很久没戴了,工作号也忘记了。”他强调,他身上穿的工作服就是他的身份证明,工作服是不能随便给别人的,不然会被罚款100元。他还说,他不想戴工作牌,是因为不想让人知道他的工号,去投诉他。 面对记者的不断追问,他烦了:“第一次碰到你这样的人,真像蚊子叮鸡蛋,打也打不得,很烦,让人头疼又头晕。” 记者交10元后,他立即愉快起来:“好了,不跟你说了,我要去喝茶。” 回应 收费标准没改变 那名收费员确实乱收费 美仁路由厦门公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负责管理。昨天下午,记者将停车收费的经过向该公司反映,工作人员马上表示会到该路段核实。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规定,收费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工牌,按照物价部门所审批的收费标准对临时停车进行收费,在上岗前,他们都经过公司的统一培训。 工作人员承认,记者所反映的收费员确实存在乱收费行为。他说,公司所管辖的所有路段并没有变更收费标准,从去年至今,临时停车第一小时都是5元,即停即收,不存在第一小时就收10元的标准。 “是否开除这名收费员?”工作人员居然征询记者的意见。记者说,这名收费员年龄比较大,找份工作不容易,建议以教育为主。 现场2 地点:大同路思东商厦附近 “是否优惠,看你停的时间有多长” 在大同路思东商厦附近的路边停车位,记者的车辆刚停下来,一名女子便迎上前来。 女子说,这里停车一开始是每小时10元。记者说停的时间会比较长,女子立即接话:“你要是停的时间长又不要发票,我给你每小时7元。如果要发票,那就8元一小时。” 女子说,从思东商厦到天济医院附近的20个车位是她承包的,都由她收费。 这些车位还可以出租。“你要是租的话,给你算便宜些,一个月1000元。”女子说,她天天都在这个路段,如果租的话,她会认得车牌,也不需要去哪里办什么手续,把钱交给她就行。 租后怎么能够保证有车位?女子信誓旦旦:“如果你租,你来的时候我保证给你车位,20个车位里,我肯定能给你空出一个来。”具体怎么空,她却没说。 现场3 地点:豆仔尾路与禾祥西路十字路口 “超过4000元的部分,按40%抽取提成,多劳多得嘛” 记者在豆仔尾路与禾祥西路十字路口附近遇到的情况,与在大同路遇到的情况相似。负责收费的男子姓陈,他说,停车开始每小时5元,如果停得久不要发票的话,一个下午20元,不单算具体时间。 男子说,租的话也可以,每个月600元。只要租下来,他和轮班的同事就会记下车号,不再过问。但不能保证来的时候有车位。记者问,那每个月多出多少钱能保证一个固定车位?他略显犹豫地说:“我们这边没有停车标志,有标志的话,我们就可以。” 男子说,这边的停车位由他和同事上下午轮班负责,一人从上午8点到下午2点,一人从下午2点到晚上9点半,“我们是有任务的,每个月要达到4000元,超过4000元的部分,按40%抽取提成,多劳多得嘛”。 内幕 为挽回免费时段“损失” 收费员自己想“土办法” 根据市物价局审批的文件显示,大多数临时占道停车位都有免费时段,从晚上8点或者10点开始,至次日8点。 记者调查发现,小区临时占道停车位的高峰期,一般是下班时间。知情人士分析,小区车辆如果从下午5点开始停车,一般都不会再挪走,而是一直停到第二天上班前才开走,大约在8点前,那么收费员按即停即收的收费要求,收取第一个小时停车费5元,那么接下去几个小时,都收不到钱,因为第二天8点,这些车辆大多都开走了。 知情人士说,许多收费员为了挽回“损失”,就自己想了“土办法”,即采用多收费来弥补“损失”。这显然是违规的,属乱收费行为。 为什么市民会接受这样的乱收费行为?“勉强接受吧。”知情人士说,有些市民停车回家后,担心车辆会被“捣乱”,因此会勉强答应收费员的乱收费行为,并与其约定,长期停车,按优惠价来计算停车费。 知情人士说,路面的临时停车位,不同于停车场,没有道闸,只能依靠人工记录停车时间,随后拦车收费。人工操作依赖职业道德和诚信。 物价12358: 先举证,再等待回音吧 昨天下午,记者将乱收费的行为,向收费牌上所公示的12358物价举报热线反映。工作人员要求记者举证,即提供票据,采用传真或拍照的形式,发送到物价举报邮箱(12358@xmwj.com),如果有录音和录像,也可一并发送到该邮箱,物价部门会在30个工作日以内处理市民反映的问题。 对此,很多市民不理解。市民黄先生说,12358让市民举证,虽然道理上说得过去,可让人感觉他们好像在推脱,你不觉得吗?举证就是要有证据,那路面的停车位又不是停车场,没有道闸,无法计算具体停车时间,单靠人工记录,最后还不是各执一词?难道市民停车还要拍照留念,把时间拍下来不成?到最后是扯不清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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