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厦门频道首页>经济企业> 正文

厦门房地产中介协会重申禁止代理销售小产权房

2014-04-18 11:12 鲍娜 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刘玮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4月18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鲍娜)4月15日,厦门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发布通知,重申厦门各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投资建设、代理销售小产权房,不得为小产权房交易提供经纪服务。

据悉,4月11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曝光厦门市同安区新民镇“柠檬宿”违规销售小产权房,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厦门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将配合市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不得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如违反,可对房地产经纪人员处以1万元罚款,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取消网上签约资格并处以3万元罚款。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