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某洪的脚被撞成十级伤残 东南网-海峡导报4月5日讯(导报记者 王龙祥 吕寒伟 文/图)赵廷远这个名字,对于“奇迹宝宝”来说是未见面的父亲,但对于今年45岁的黄某洪来说,是7年来没有找到的人。 7年前,赵廷远雇用的司机驾驶他的手扶拖拉机将黄某洪撞伤,虽经法院审理判决,但赵廷远没有能力支付黄某洪的赔偿费。“没想到,再次得到赵廷远的消息时,他已经因车祸去世了。”黄某洪说。 请来的司机肇事逃逸 黄某洪住在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西边村,他说,7年前,他被赵廷远雇用的拖拉机司机开车撞伤。 他提供的一份龙海市法院判决书中显示,2007年4月16日,他驾驶一辆摩托车在角美沿着角海线,往厦门方向行驶至鸿渐村路口时,被一辆无牌照的手扶拖拉机撞到,导致他左踝关节开放性粉碎骨折并脱位,在医院治疗了近两个月。 拖拉机驾驶员叫小黄,是赵廷远雇用的司机。判决书里描述,小黄驾驶的无牌手扶拖拉机,在鸿渐村路口向右转弯时,与道路同侧同方向的黄某洪的摩托车发生碰撞。 无力赔偿4万多元 当时事故发生后,拖拉机驾驶员小黄弃车逃逸。经交警部门认定,驾驶员小黄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黄某洪说,事发当天,车主赵廷远曾去医院,“第二次见到他时,是在我出院的时候,当时要和他谈赔偿的事宜,但赵廷远钱不够,走了”。黄某洪说,之后赵廷远的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于是就将他告上了法院。 2008年8月1日,龙海市法院对这起交通肇事案进行判决,判定被告赵廷远赔偿黄某洪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各种经济损失40737.38元。 黄某洪说,法院判决后,赵廷远并没有按照判决支付赔偿,过后就“失踪”了。 被撞留下十级伤残 现在在龙池开发区做小生意的黄某洪说,他3月31日回家时,才听说赵廷远因交通事故去世了。“当时我找他时,他还没有和以前的老婆离婚,可是等法院判决要赔偿时,再找他发现已经离婚了。”黄某洪说,没想到找了这么久,竟然得到了这个消息。“虽然事情已经过了这么久,钱要不要得回来已经不重要了,但我就是心理不平衡,为什么当时他的车撞到我时后‘失踪’了?”黄某洪说。 因为那场交通事故,黄某洪的左脚踝变成畸形,“走路都只能靠左侧的脚掌走”,经鉴定为十级伤残。“到现在,当年因治疗车祸伤借的十多万元钱还没还清呢。最起码当年的赔偿应该要赔给我吧!”他说。 亲人由直系亲属处理 导报记者致电赵廷远的弟弟赵廷超。赵廷超说,当时他哥哥的手扶拖拉机确实是请人在开,但是否有出交通事故,他当时请假回老家了,并不知道,也没听哥哥提起过。 在赵廷远位于角美的暂住处,导报记者曾看到一辆拖拉机,拖拉机后有水泥搅拌机。赵廷超说,哥哥是做水泥搅拌的,家庭条件确实很差,嫂子没有工作,还要抚养两个孩子。 赵廷远的叔叔说,对于赵廷远的事他们还不了解,现在最重要的是三个老人、三个孩子,先把眼下的事情处理完,如果赵廷远未付赔偿费属实,等到今后将会由直系亲属来面对。 法院 能不能执行看遗产 龙海市法院相关负责人称,目前该判决仍然在执行中。“虽然赵廷远在这次车祸中死亡有赔偿金,但这笔赔偿是赔给赵廷远直系亲属的,不能作为执行遗产。接下来,法院将对赵廷远的遗产进行调查,如果他有执行遗产,就可以赔付给黄某洪。” 福建凌一律师事务所律师林志铭解释,在赵廷远的遗产被继承之前,继承人要先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但是,如果赵廷远没有遗产可以执行,人已过世,只能终结执行,无法赔偿。 |
相关阅读:
- [ 04-04]厦门“奇迹宝宝”有望一周后出院 肋骨骨折正在康复
- [ 04-04]厦门“奇迹宝宝”呼吸机撤离 父母遗体明日火化
- [ 04-03]“奇迹宝宝”善款总额近120万 拟采取按月方式提供
- [ 04-02]"奇迹宝宝"事故肇事司机女儿面临辍学 红会送上助学款
- [ 04-02]厦门“奇迹宝宝”事件 肇事司机家人也需要社会关爱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