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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响应错时停车 围墙里的停车位“偷偷”在开放

2014-04-04 08:18 易福进 骆余民 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刘玮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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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设与管理局率先响应“错时停放”

东南网4月4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易福进 骆余民)一方面市民为找车位急急急,另一方面,一些机关大院里的停车位却空空空。去年5月,导报推出了“解放围墙里的停车位”系列报道,呼吁有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在闲置时间段开放停车位,实行“错时停放”。

在有关部门的推动下,“错时停放”这一政策,被正式立法,写进了于4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厦门经济特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

近一年过去,导报记者调查发现,虽公开响应的“错时停放”的机关事业单位仍寥寥无几,但一些大院却已“悄悄”被解放——相关管理人员在夜间“偷偷”开放一些停车位,方便市民的同时,也获得了额外收入。

尽管这一乱象仍有待规范,但这也恰恰预示着,围墙内大量被闲置的停车位,其实完全有“解放”的空间。

市民点赞

建设大厦车位 夜间被一抢而空

市建设与管理局是“错时停车”政策的推动者,率先响应“错时停放”的建设大厦,备受好评。

导报记者走访获悉,建设大厦每晚夜间释放出的六七十个停车位,都被周边小区居民一抢而空。“每晚收费10元,除了少数车辆,大部分车主都能在早上7点左右开走。”有关管理者表示,当初担心一些车主赖着不走,但试行以来,绝大多数的车主都能配合,效果也比预期的好。

无独有偶,去年导报推出“解放围墙里的停车位”系列报道之后,市国土房产局大厦、市政务服务中心停车场释放出的停车位,同样缓解了停车难。

以市国土房产局大厦为例,其划出58个停车位,在夜间向周边小区居民开放。如今,这个停车场夜间的收费标准已经过物价局批复,周边小区有停车需求的车主可以和国土房产局签订协议,正常工作日期间,每天18:00到次日7:30可以停放。“偶尔一两次超过早上7点半吧,一般也不会计较。”大楼物业处的相关工作人员直言,原本担心不好管理,但其实多数车主担心被取消续约,也都积极配合。

同样,市政务服务中心停车场的963个停车位也已经开始实行错时停车。停车场的管理人员赖先生透露,周边一些居民会包月付费,夜间把车停放在停车场里,现在每天晚上大约有100部的车停放到停车场里。这位收费员透露,现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停车场的车位比较充足,夜间可供停车的车位还很多。

这些先行先试的单位,备受周边市民好评。不少市民直接表示,这些车位被释放出来后,原本的停车难现象,大大缓解了。

记者暗访围

墙内的车位“偷偷”在解放

尽管先行先试的“错时停放”的单位被点赞,但来自相关部门的统计却显示,至今进行错时停放报备的单位,依旧寥寥无几。

但这并不意味着,“错时停放”就没有市场。连日来,导报记者在走访调查中注意到,一些单位虽至今仍未报备,但围墙内的一些停车位,其实不少也已“偷偷”开放。

在思明辖区的某局级机关单位,每到夜晚,周边车位异常紧张,但该大院里还有一些空车位。

而相关部门的登记也显示,这一单位,车位并未对外开放。

但昨晚8时许,导报记者驱车前往打听时,一保安队长悄悄地透露,单位车位是不允许外来车辆前来停放的,但只要能确保上班前开走,就可以停(周末就可以随便停)。“一个月200元,我是队长,不好和你谈。你和我们底下的保安谈。将来单位若有人问,也好有一个解释。”谈起价格,这个队长“推销”起来直言,一定会比周边的小区便宜,每个月只要200元。

这个队长直言,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夜间的停车位,单位一般不会管,周边的一些居民夜间就是以这种方式将车辆停放在大院里。

至于票据,这个队长直言,肯定没有!

进退两难

利益考量要不要报备成尴尬

事实上,以类似“偷偷”的方式开放围墙内停车位的,反而不少。

同样,在湖滨南路附近的一事业单位走访时注意到,该单位夜间闲置的车位,并无获准收费,但现场负责管理的保安明确表示,可以错时停放,只要第二天一大早及时开走。看到有人咨询停车,那名保安还多次反问,到底要不要停?

对此,市建设与管理局城市管理协调处的有关负责人表示,由于“错时停放”有空间、有需求,确实一些物业管理方,已悄悄开放。“无利不起早。”这位负责人表示,这些管理员晚上要负责管理停车场,如果没有一定的收益,他们私底下是不可能悄悄对外开放停车场;而受利益驱使,他们私底下也会主动做好协商的工作,并积极管理好,确保不影响自身单位车辆停放。

但对于这类现象的管理,如今却是尴尬。因为,按规定,从4月1日起,机关事业单位若“错时开放”,实行经营性收费,就得尽快向有关部门报备。但一旦报备,停车位的收益就得上缴财政,而单位却可能因此要增加管理人员,收入还不够支出,单位就没有开放的积极性。

而若不报备,类似保安等一些物业管理人员,也可能因此获得一笔灰色收入。“只要开放了,确实可以方便周边的不少市民。”上述负责人也表示,在鼓励错时停放的大背景下,对于这类现象,可能还得先以包容的心态来看待它。

相关新闻

错时停车系统力争尽快立项推进

市建设与管理局城市管理协调处李泉水透露,4月1日起施行的条例,明确将“专用停车位错时停放信息可以利用停车信息系统向社会发布”。

在李泉水看来,这一系统的错时停放信息,不仅来自机关单位,更重要的来自各大小区。李泉水解释,这个错时停车平台就像中介一样,市民可以将什么时间段、什么位置的车位可“错时停放”的信息在网上登记;而有需求的人也可以到网上查询,发现适合自己的就可以直接跟对方联系。最终,通过市民自愿“结对子”,可能有的车主将自己闲置的车位让出来,在其他难以找到车位的地方置换到其他业主的车位。“这样‘结对子’的好处,用户稳定,可以大大减少业主关于安全问题的忧虑。”李泉水透露,这一错时停车系统,正在进行最后的论证阶段,将力争尽快立项推进。

开放,就是一种进步

“偷偷”开放围墙里的停车位,偷偷收取停车费,这样的“偷偷”,看起来像属于“坚决制止”范畴。

但现在,我们要说,这种“偷偷”,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进步。

这要先说一下大背景。长期以来,一些机关、事业单位,有停车位成了一种福利。很多时候,在大院里的一些人看来,可能宁愿车位闲置,也不太希望外来车辆来掺和。有很多“借口”,影响安全算是最普遍的一种。

而现在,这些保安,就这样将原本一些公职人员不愿对外开放的车位,“偷偷”地开放了。

我们来权衡利弊。只要错时停放,最大的“利”,当然是充分利用了一些停车位资源,缓解一部分市民的停车难,方便市民,自然备受市民好评;而谈到“弊”,备受诟病的就是背后的一些灰色收入。

对比之下,利似乎还要大于弊。可以说,在原本围墙里很多停车位迟迟不愿开放的背景下,这些物业管理者“偷偷”打开的那扇门,其实也在变相告诉外界:其实不开放,更多是一种心态,更多是一种托辞。

为此,正如市民所说,开放总比不开放好。在大量停车位仍待“解放”的背景下,围墙里的停车位,不管何种形式的开放,首先都给予肯定。

而下一步,有关部门也应该寻求进一步规范,并根据实际情况探讨开放停车位的有关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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