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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将向民办学校买学位 外来娃上公办学校实行积分制

2014-03-29 11:20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蓝晓梅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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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校乱招生

将依规处理

《通知》说,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每提升一个评估等级标准,给予财政补助10万元。

当然,拿了钱,也必须承担义务,《通知》要求,民办学校在完成区教育部门统筹招收符合条件随迁子女的招生计划后,如有空余学位可招收其他随迁子女。换句话说,民办校要先招收政府的“统筹生”,这是为了让符合各区暂住、务工、缴交社保、计生等条件的外来娃尽可能有在厦接受义务教育的机会。

《通知》还要求,各区教育局要加强对民办校招生管理,对未经批准擅自招生、擅自扩大招生规模、擅自接收插班生,以及预收费、乱收费的,除了通报,还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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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统筹民办校

收费有最高限价

值得关注的还有,《通知》要求,民办校招收统筹生后,还有空余学位的话,招收其他外来娃的具体收费标准按分级补助标准执行,例如,一级民办校每年收费最高不得超过3200元,这也意味着这些民办校也必须实行最高限价。

此外,从理论上说,符合条件的外来娃被统筹进入民办校,除了校车费、午餐费等代办费之外,也不需要交学费,但是,尚不知民办校是否会再私下变相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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