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首例电动汽车违法上路 “鲁H·电”标牌禁上路
2014-03-29 08:02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蓝晓梅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东南网3月29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房舒 通讯员 何涛 史海涛文/图)前日中午,一辆挂着“鲁H·电”标牌的电动汽车在翔安大道行驶时被交警查获。根据规定,厦门市不允许此类电动汽车上路通行 前日中午,一辆挂着“鲁H·电”标牌的电动汽车,行驶在翔安大道时,被翔安交警隧道中队民警查获。 厦门警方表示,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厦门市不允许此类电动汽车上路通行。据介绍,这是厦门查获的首例电动汽车违法上路。 电动汽车 上路被查 3月27日下午1点半左右,这辆电动汽车被发现时,正行驶在翔安大道上。 当时,在路上巡逻的民警发现该车后将其拦停。驾驶员陈先生听说要受罚,表示很委屈:他拿出了车辆的行驶证和保险凭证。他说,车子是在济宁车管所挂了牌照的,而且还买了保险,怎么就不能上路了?该有的证都有了,凭什么还要扣车、罚款? 厦门规定 不能上路 交警向车主解释说,查扣和处罚的依据,是厦门市公安局道路安全办公室〔2014〕8号文件《关于加强“鲁H·电”类标牌电动汽车查处工作的通知》。按照通知中的规定,此电动汽车悬挂的“鲁H·电”类标牌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标准。此外,交警还发现,该车的车牌号在公安网上查询不到,车辆类型也查询不到。 厦门市公安局道路安全办公室指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上路行驶必须悬挂国家统一发放的号牌。而电动汽车所悬挂牌照,是区域性的,并非全国性的。 |
相关阅读:
- [ 03-20]挂有“鲁H·电”牌的电动汽车不能在厦门上路
- [ 03-19]路边电动汽车突然起火 厦门特勤消防迅速扑灭
- [ 03-19]厦门:司机熄火刚下车 电动汽车就“发火自焚”
- [ 03-19]厦门:新电动汽车停路边无故起火 车主称去年刚买
- [ 03-16]厦门:付足车身价同等的押金 电动汽车可“免费”租用5年
- [ 01-15]买回电动汽车难上路 无处充电愁坏福州车主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