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迹宝宝体征平稳,颅内出血暂勿探视》后续报道 ■海沧医院目前全力保障婴儿不出意外。 厦门晚报讯(记者张海军)昨日,本报关于海沧一起车祸中,孕妇临终前诞下“奇迹宝宝”的报道,除了引发社会各界的同情和捐助外,关于保险赔付的问题也引发关注。 昨日,厦门人保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土方车驾驶员郭某财驾驶的土方车保险是在人保买的,这辆车子的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额为100万元,他们的理赔人员已经第一时间跟进这件案子。人保公司的工作人员说,他们会全力配合案件的调查,及时做出对这起案件的赔偿。 据了解,第三者责任险的死亡赔偿标准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一般我们按照户籍所在地或是暂住证所在地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来确定死亡赔偿金。”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说。 根据保险车辆驾驶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在符合赔偿规定的金额内实行绝对免赔率。其中,负全部责任的免赔20%,负主要责任的免赔15%,负同等责任的免赔10%,负次要责任的免赔5%。目前,这起事故的责任认定仍没出来。 据本报记者了解,厦门的土方车几乎都上了1万多元的保险,而保额常常高达100万元。撞死人,只要赔偿不超过100万元,全由保险公司“埋单”。在厦门,发生事故撞死一个人,赔偿很难达到100万元,一些土方车司机因此产生麻痹心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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