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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有“鲁H·电”牌的电动汽车不能在厦门上路

2014-03-20 07:09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蓝晓梅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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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晨报记者 陈小斌 见习记者 王俊贤 实习生 蔡月玲

已熄火的电动汽车竟无故起火,昨日16:40左右,这起事故发生在筼筜湖畔咖啡一条街。记者发现,该电动汽车车牌为“鲁H·电”。记者从厦门市交警部门获悉,目前此类电动汽车在厦门一上路就属于违法。

厦门:司机熄火刚下车 电动汽车就“发火自焚”

昨天中午,晨报记者来到位于前埔路的一家电动汽车销售店,店门口摆放着一排排挂有“鲁H·电”字样的牌照。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些电动汽车最高时速为70km,每充饱一次电就可以行驶150km到180km,电池使用寿命可达三四年。

“虽然这种车在厦门无法上牌,但只要您在我们这边买车,根本不用担心车牌和保险的问题,只要把您的资料给我,我们会去山东帮您上牌。”该工作人员说,所上的牌就是“鲁H·电”字样的牌照,车子出险就可以找商家,根本不用担心。

该工作人员的说法究竟靠谱吗?记者就此咨询了厦门市交警部门。

民警表示,这些挂有“鲁H·电”牌的电动汽车,在厦门还无法上牌,也不可以在厦门的机动车道路上行驶,只要一上路就属于违法,如果被抓到,将会被按照无牌车辆处罚。“此外,因为这种电动汽车并非机动车,所以无法在全国车辆管理系统中查找到此种车牌的登记信息。”民警说,由于没法上牌,此类电动汽车没法交强制保险,电子设备也没法监控车辆,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也只能按照非机动车的相关规定来处理。

警方提醒市民朋友,这类电动汽车不要购买,在厦门范围内是不允许使用的,市民如看到此类电动汽车上路,可向警方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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