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遇车祸丧生,母亲殒命一刻男婴出世 ■热心市民给孩子送衣物,大爱基金发起捐款 医院建议爱心市民暂停上门探视,避免交叉感染晚报读者想伸援手,可通过大爱基金捐款 昨天上午8点半左右,海沧角嵩路与马青路交叉路口,一辆摩托车与大货车发生碰撞,摩托车上男子和孕妇当场身亡。孕妇腹中的婴儿在碰撞中,飞出母体,滚落在泥地,奇迹般地存活下来。 今天上午9点,记者来到海沧医院。昨天被送到这里的那名婴儿已被转到单独儿科病房,由医院护士和志愿者专人看护。医生说,孩子目前体征平稳,但有颅内出血症状,昨天探视的人太多,孩子有一些惊跳动作,睡眠不好,希望爱心人士暂停探视。 厦门晚报讯 文/记者 李晓辉 图/张淇辉 直到现在,孩子的叔叔小赵还无法想象,是什么力量,让大嫂在被大货车夺去生命的那一刻,把孩子产下来。小赵说,除了新生儿,大哥大嫂还有个6岁的女儿和4岁儿子,现在他还不知道如何告诉这两个孩子“爸爸妈妈不在了”。悲痛之余,小赵希望通过晚报感谢帮助新生儿的好心人。
生命奇迹 爹妈当场没得救 8.4斤婴儿从母体产出 昨天上午8点半,海沧角嵩路与马青路交叉路口,“砰”的一声巨响,路人颜先生回过头,发现一辆摩托车被大货车碾成废铁状,一对男女躺在地上,一动不动。 “快救小孩。”这时,有人发现,一名新生儿躺在泥堆里,还有一截脐带连着身体,大约过了半个小时,120救护车从集美灌口赶到。 救护人员确认车祸男女没有生命迹象后,现场对满身泥巴和血渍的婴儿做了简单处理,随即送往海沧医院。一名救护人员说,从业七八年,第一次看到这样的事故现场,婴儿从母体腹中被挤出,奇迹存活下来。 昨天上午9点半左右,婴儿被送往海沧医院妇产科,医生诊断,婴儿8斤4两,是名男孩,体长51cm,婴儿背部和四肢有皮外伤,但没有生命危险。 爱心救助 婴儿生命体征正常 好心人送奶粉衣物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海沧医院妇产科,男婴正躺在医院婴儿车里,护士、志愿者轮流守护,婴儿车旁摆放着许多奶粉和纸尿裤,都是护士和好心市民送来的。 婴儿安静地睡着,护士说:“孩子很乖,不闹。”婴儿不久醒来,双手握拳,张开眼睛看着这个陌生的世界,护士随即给他喂奶。 昨天下午5点45分,婴儿第一次便便,大家都很欣慰,“这说明婴儿生命体征正常”。 昨天傍晚,市第一医院和市妇幼医院的专家也赶来为男婴会诊。市第一医院的刘医生告诉记者,男婴足月生,除了皮外伤,男婴左侧臂丛神经可能有损伤,握力不足,存在低血糖现象,目前暂无法判断颅脑和内脏器官的健康状况,因为是新生儿,不能照CT,只能留院做进一步观察。 家属讲述 夫妻俩住在角美 家里尚留一对儿女 昨天傍晚6点半,记者见到了小赵和他家人。 “大货车太可恨了,害死了大哥!”在事故现场,小赵叮嘱姐夫用手机拍下路上疾驰的大货车。 “大哥当时可能是要送大嫂去海沧医院产检。”小赵说,民警通过大哥大嫂身上的手机联系上亲属。 “虽然担心60多岁的父母会承受不住,但还是告诉他们。”小赵说,父母明天就从四川老家赶到厦门。 “大哥还一个6岁的女儿和一个4岁的儿子。”小赵说,现在还不敢告诉他们真相。小赵说,他和大哥十多年前就到漳州角美打工,大哥今年42岁,平时就靠他打零工养家,大嫂40岁,贵州人,自从怀孕就一直在家,一家人生活困难,这次两个大人都走了,作为亲人,他们肯定要照顾好3个孤儿。 记者上午看到,海沧医院在婴儿病房门口张贴“减少探视”的提醒,陆续赶来的爱心市民被护士劝阻探视。不少人放下手里的爱心物资就走了。 海沧医院儿科主任医生方玫告诉记者,昨晚,医院已为婴儿拍过CT,初步诊断,婴儿颅内有出血症状,出现血压高,心率快,其他生命体征正常。如果探视人多了,会增加交叉感染机会。病情发展与颅内是否继续出血有关,后期是否出现其他问题,还要进一步观察。 大爱基金发起专项捐款 如果您想伸出援手,帮助这名可怜的新生儿和他两个同样成为孤儿的哥哥姐姐,可通过“大爱基金”捐款(请注明“奇迹宝宝专用”)。 捐款账号: 35101552001052503092 开户行:建行思明支行 户名:厦门市红十字基金会 咨询电话:本报市民热线5589999 【背景新闻】 货车撞摩托车 两人当场死亡 厦门晚报讯(厦公宣)据警方发布的消息,3月18日上午,海沧区青礁村路口发生一起土方车与摩托车碰撞交通事故,造成摩托车上一男一女(孕妇)当场死亡。孕妇腹中所怀婴儿(男婴)经抢救后脱离生命危险。 事故发生后,海沧公安分局高度重视,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迅速组织警力赶赴现场调查,同时联系120急救车对婴儿进行救治。经初步调查,当日8时30分左右,土方车驾驶员郭某财(男,45岁,海沧青礁村人,系该车的所有人)驾驶重型货车沿马青路由西往东行驶,行至角嵩路交叉路口车辆右转进入角嵩路时,与赵某远(男,42岁)驾驶的普通两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赵某远及摩托车乘坐人员段某容(女,40岁,孕妇)当场死亡。 目前,肇事司机郭某财已被刑事拘留,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延伸阅读】 什么情况下 未成年人可被收养 福建天翼律师事务所的陈理智律师说,一般未成年的小孩父母去世了,由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来担任监护人,如果都不健在了,那么成年的兄弟姐妹作为监护人。这些人都不存在时,才由近亲属担任监护人,通常的做法就是由该近亲属到居委会或者村委会去说明情况。近亲属之间有争议的,可以走法律程序来指定监护人。 陈律师还指出,即使有监护人履行抚养义务了,只要符合法律的规定,社会上的爱心人士仍然可以收养,一方面是孩子符合条件、监护人同意,另一方面是要收养的人也符合条件。 按照《收养法》的规定,三类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孤儿的监护人可以作为送养人。(记者 彭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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