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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打击非法小电镀厂 态度坚决力度大10天查处8家

2014-03-06 17:08 来源:厦门网责任编辑:蓝晓梅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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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拆除非法流水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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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家涉重排污企业

电镀厂约占96%

非法小电镀厂属国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企业,因不设污水处理设备、无防护措施,不仅对车间工人身体健康造成巨大危害,同时给周边环境带来难以消除的影响。

根据环保部门提供的数据,在全市涉及重金属污染排放的101家企业中,电镀企业数量约占全市96%,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约占全市85%以上。2007年我市废水中汞、镉、铬、铅、类金属砷等五种金属排放量中,集美区占全市76%。集美区由于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大,被国家《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列为国家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防控区域。

重金属进入食物链

对人体危害极大

据了解,重金属主要指的是汞、铬、铅等生物毒性显著的元素,溶入土壤、大气、水中经食物链会对人体产生极大危害。像曾经震惊世界的“水俣病”“骨痛病”等都是重金属污染导致。重金属污染与其他有机化合物的污染不同,不少有机化合物可以通过自然界本身的物理的、化学的或生物的净化,使有害性降低。而重金属很难被分解,这些金属进入大气、水、土壤中后会引起严重污染。如废水排出的重金属即使浓度小,也可以在藻类和底泥中积累,被鱼和贝壳等吸附,产生食物链浓缩,从而造成公害。重金属污染产生的健康危害要长时间积累才会显现,比如某些食物的镉、铅超标后导致的“镉米”、“血铅”事件等。

非法排放重金属污染物

或可定性为污染环境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非法排放含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严重危害环境、损害人体健康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授权制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三倍以上的,可定性为污染环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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