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 陈泥 通讯员 骆薇海霞)从2013年开始,到税务机关领购发票的纳税人无需再支付工本费。记者昨日从市国税局获悉,该政策执行一年来,全市共有6.5万户纳税人获减免工本费999.7万元。纳税人减轻负担的同时,开票积极性也大大提高。 “以前一份三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要0.5元,每次我们都要买100多份,现在税务机关取消了发票工本费,我们不仅省了钱,而且缩短了排队买发票的时间。”厦门市三杏机电有限公司的财务人员小郑说。 据悉,早在2012年1月,厦门国税根据规定已对小型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免收发票工本费。从2013年1月起,两部委下文全面取消增值税专用发票、货运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和普通发票工本费后,厦门更多纳税人得以从中获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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