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明鼓励低保人员就业 一人户每月每户奖800元
2014-02-28 07:39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蓝晓梅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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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2月28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詹文 通讯员 薛晓莹)近日,一通电话让正在求职“苦旅”中煎熬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小黄有了“天降甘霖”之感。因为思明区人才交流中心“双困”毕业生服务专员在电话中告诉她,思明区委区政府刚推的一项新政策,可以解决小黄就业的后顾之忧。 这项新政策,是《思明区低保人员就业奖励办法》。办法规定,符合条件的本区低保家庭的失业人员实现正规就业的,在取消低保待遇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提供就业奖励。奖励的标准是:一人户每月每户800元,两人户每月每户1500元,三人户每月每户2000元。累计奖励不超过3年。 小黄告诉导报记者,去年大学毕业后,在找工作时她一直有顾虑,因为家庭情况特殊。她的父亲常年患病,母亲因为在家照顾生病的父亲无法工作,一家三口现在靠低保生活。小黄坦言,其实自己也很想有一份体面的工作,过上班族的生活,但每每想到上班后家里就没了低保,总担心无法挑起家里的重担而泄气。思明区的这项政策给了她新的希望。 据了解,出台《思明区低保人员就业奖励办法》是思明区贯彻落实《美丽厦门战略规划》的三年行动计划的一部分,是思明区切实履行政府促进就业职责的新举措。目的在于以政策杠杆增强低保居民就业意愿,引导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低保人员正规就业,使他们回归正常生活轨道,跟上社会发展的节奏。 目前,思明区相关部门已为这项政策的落实提供多层次、全方位的便民服务,社区人力资源入户了解低保户就业意愿提供就业岗位、对低保家庭大学毕业生进行点对点帮扶,符合条件的低保人员只要到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提出申请就能享受“一站式”服务。 下一步,思明区还将陆续出台促进职业培训、激励大学生创业、鼓励大龄失业人员就业等优惠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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