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报道后,运管处介入调查,双方达成赔偿协议 昨日,本报报道沈女士的行李在的士车上丢失一事后,运管处介入调查。最终,沈女士和的士司机达成协议,的士司机赔偿了1000元。 海西晨报讯(记者 陈小斌 实习生蔡月玲)“真是太感谢你们了。由于你们帮忙,今早在运管处那边,司机最终答应赔给我1000块钱,挽回了我的部分损失。”昨日下午,沈女士兴奋地致电晨报热线,感谢晨报帮忙,虽然行李拿不回来了,但挽回了部分损失,她对晨报的帮忙表示感谢。 昨日,晨报报道了沈女士的行李在的士车上丢失一事。昨日上午,运管处介入调查,让沈女士与司机在运管处面对面沟通。沈女士称,刚开始的士司机态度强硬,既不承认他知道她的包在车上,也不承认拿过她的包。“那司机说他看见我站着没动,就以为我搬完了,才把车开走了。”沈女士说,“后来经卫星定位系统查到图片,显示他拉过我之后的四五十分钟内,客人都坐在前面,没人坐后面。” 运管处的调解员表示,的士司机没有询问沈女士是否把包都拿下车了,就把车开走,导致沈女士的行李在车上丢失,因此司机是有一定的责任的。最终,在调解员的协调下,的士司机与沈女士签下了协议书,的士司机最终赔给沈女士1000元。 “感谢晨报,也感谢那些帮我协调的工作人员。不过出租车公司始终都没有出面,他们还是认为他们不该负责任。”沈女士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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