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民用建筑执行绿色标准 购三星级绿色住宅可返40%契税
厦门日报讯 今年起新获建设用地的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为建筑披上“绿色”的外衣,减少建筑及施工过程中的碳排放,实现节能环保,已逐渐成为建筑业发展的一大趋势,也是缔造美丽厦门、提升宜居环境的重要举措。据建筑科研机构提供的数据表明,厦门的建筑碳排放约占全社会的28%,在建筑领域实施制度化的节能减碳将对厦门今后的城市建设发展方向有重要的影响。 由市建设与管理局、市发改委、市经发局联合编制的《厦门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指出,今年1月1日起,新获得建设用地的民用建筑(包括居住建筑和民用建筑)将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2016年1月1日起所有新开工存量土地的民用建筑项目,也将披上“绿色”外衣。 1 因地制宜 注重建筑朝向和布局优化 屋面建设光伏系统,利用太阳能进行发电;采用光导管,将太阳光直接导进地下室,健康又省电;采用铝模板施工工艺,提高施工效率;建立雨水回收系统,用于小区浇灌、清洗……在厦门最大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洋唐居住区A09地块,“绿色”的身影随处可见。这个严格按照二星级绿色建筑标准设计的保障房小区将成为厦门建筑节能的示范。“以一星级绿色建筑为主,鼓励建设二星及以上等级的绿色建筑”将成为“美丽厦门”建设的一大方向。 “厦门地处东南沿海,海水资源和太阳能资源丰富,但其他资源相对缺乏。因此,要因地制宜地研究和探索厦门市绿色建筑的发展模式,从地域性、经济性、技术性出发,选择适宜的发展绿色建筑的技术路线。”市建设与管理局副局长林树枝表示,厦门市绿色建筑的发展模式,应结合厦门的气候特点,从规划设计入手,首先是要注重建筑的朝向和布局优化,改善通风条件;再者要通过推广垂直绿化、绿色生态庭院,来营造良好的建筑外部环境;此外,宜采取建筑遮阳措施,减少建筑能耗;加大可再生能源的应用力度;采用雨水回收、中水回用、海水利用等方式节约用水。 2 评星定级 绿色建筑有三个“星级” 本次《方案》提出,城镇新建建筑严格落实强制性节能标准,“十二五”期间,厦门计划完成新建绿色建筑200万平方米;到2015年末,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达到30%。为实现厦门的“绿色”目标,《方案》明确,在全市辖区内,从2014年1月1日起新立项的政府投融资项目、安置房、保障性住房,以招拍挂、协议出让等方式新获得建设用地的民用建筑,翻改建的民用建筑(个人危旧房改造除外)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从2016年1月1日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所有存量土地的民用建筑项目,必须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绿色建筑等级由低至高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共三个等级。其中,二星级以下一般为地方组织评定,三星级由国家评定。 2010年1月,住建部批准厦门开展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工作的资格。市建设与管理局专门成立了“厦门市绿色建筑专家委员会”,制定并发布了《厦门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用于指导和规范厦门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积极推进厦门绿色建筑发展。 据悉,从2010年至今,厦门共有12个项目获得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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