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明年的养老保险开始缴交 缴费标准分为13个档次
2013-12-13 08:07:30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蓝晓梅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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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2月13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香卉辉 张向阳)明年的养老保险已经开缴了。导报记者昨从厦门地税部门获悉,缴费截止期限是明年2月20日。未满60周岁且已参加厦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本月6日起可以缴交2014年度养老保险费了。 缴费标准分为13个档次 地税部门发布的通告提醒,采用一卡通扣缴2014年度养老保险费的城乡居民,请务必在规定的扣费期内存足款项,地税部门在年度缴费期按原缴费档次直接进行扣费。 采用村(居)委会代收代缴的参保人,各村(居)委会应代收其下辖参保居民的保险费,并在规定的扣费期内向地税部门(或通过地税网站)办理申报缴费。 缴费标准分为13个档次,依次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7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3500元和4000元。参保人员可自主选择。 采用“不变不报”参保模式 养老保险采用“不变不报”的参保模式,即已参保的城乡居民未办理停保或变更的,下一年度视同按原参保身份和缴费档次缴费,无需重新登记。需变更参保信息(包括缴费档次)的,应于年度扣费期前(11月30日)向村(居)委会办理变更。 对于残疾人员、低保户、计生对象中独生子女残疾或死亡、计生手术并发症的人员,政府每年为其缴交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需要提醒市民的是,办理时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厦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申请表》和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等。 如果参保居民未能来得及缴纳,2014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仍允许补缴。未在年度扣费期内缴费的参保居民,可在2014年12月31日前,持本人身份证到地税局办税服务大厅办理补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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