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首页 新闻中心 滚动网报 直通屏山 领导留言板 新闻发布会 西岸时评 东南空间 东南网事 国内 国际 娱乐 体育 视频 图片
思明区 海沧区 湖里区 集美区 同安区 翔安区
镇街视窗:
部门直通车:
鹭岛消防 妇联新闻 工会 文明湖里 文明同安 计生委 党工委 电业局 港口管理局 物价局 海事局 旅游局 教育局
企业风采:
海翼集团 夏商集团 厦门国贸 翔业集团 翔业公益
行业频道:
房产 汽车 建材 食品 保健 商会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同安一男子买来病死猪屠宰后外卖 被判两年徒刑

xm.fjsen.com 2013-12-21 07:17   来源:    我来说两句

海西晨报讯(记者 白斌斌 通讯员 同法)杨某曾因屠宰、贮藏死因不明的动物产品被动物卫生监督部门先后两次处罚,仍不悔改。今年2月以来,他收购村里的病死猪,私自屠宰并低价卖给他人做灌肠。事后,经检验这些猪肉感染了伪狂犬病毒和圆环病毒。日前,被告人杨某被同安法院以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两年有期徒刑。

2013年2月,出于谋取不当利益,杨某向自家附近的生猪养殖户低价购买病猪,并在自家院子对这些病猪进行屠宰。屠宰完毕后,这些病死猪肉被以每斤2.5元的价格出售。据其交代,这些猪肉出售给一名外号“高个子”的四川籍男子和一名四川籍女子,用作灌肠加工。此外,也有一部分病死猪肉卖给人做饲养用的鱼食。

6月13日下午,杨某在其家中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在杨某家中,执法人员当场查获了1262.4斤的疑似病死猪肉。经过对这些肉进行取样送检,得出了“取样肉品感染伪狂犬病毒和圆环病毒(Ⅱ型病原)”的结论。在证据面前,杨某对私自屠宰病死猪并出售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日前,同安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经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某生产、销售国家禁止经营的病死猪肉,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最终,杨某为自己的行为获刑二年,并被处以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记者从同安法院了解到,张某也因为销售病死猪给他人做灌肠,经检测后猪瘟病毒、圆环病毒、伪狂犬病毒检测均呈现核酸阳性,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判两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责任编辑:蓝晓梅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频道点击排行
网站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