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暂住”上千人 房东办证牟利却遭从轻处理
问题2 房东大量办证牟利 派出所“从轻”处罚 根据禾山派出所的统计,截至10月上旬,坂尚社的95号、96号两栋出租房,共办理了近2700本的《暂住证》。房东钟某承认,她之前在二手车交易市场开过店,了解到有不少人需要办理《暂住证》用于二手车的过户、挂牌,于是她就把自己的房东代理卡拿来替人办《暂住证》。钟某为什么要替人办证呢?起初,她坚称是免费代办的,后经调查人员一再询问,钟某这才承认,办证人要按《暂住证》期限向社区缴纳“卫生费”,一般由房东代收,社区按代收数额的35%返拨给房东。也就是说,钟某每办一本《暂住证》,都可以有收入。 对于这样的违规办证行为,禾山派出所只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7条规定,以“房屋出租人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对违法者处以500元罚款。处罚如此之轻,对房东来说违法成本就很小。根据《厦门经济特区暂住人口登记管理规定》,公安机关应当收缴《暂住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这样的处罚显然更有威慑力,而且根据法律适用规则,也应当优先适用专门规定。 缘起 落实转办投诉件 派出所处理“轻飘飘” 10月中旬,市纠风办接到群众举报:坂尚社95号、96号以及565号房东长期“出租”房东代理卡,帮人办《暂住证》,每办一本拿5元至10元的“回扣”。举报人还表示,其曾向禾山派出所反映过此事。于是,市纠风办将举报件转给湖里公安分局,由禾山派出所负责调查处理。 禾山派出所核查后上报了查处结果:反映情况基本属实,坂尚社95号、96号房东钟某以及565号房东陈某,私自将房东代理卡借给王某,由王某在二手车市场附近以每本20元代办《暂住证》(注:外来人口办理二手车交易时,需提供《暂住证》)。截至10月上旬,坂尚社95号、96号、565号已分别办理了1210本、1473本、835本《暂住证》。 核查结果显示,情况很严重,可禾山派出所是怎么处理的呢?对违法者王某进行教育训诫;对违规办证的房东各处500元罚款。 房东违法违规办了成百上千本《暂住证》牟利,派出所的处罚措施却明显过轻,对未尽监管职责的网格民警也没有问责,市纠风办决定进行“再监督”。 再整改 依法从严查处违规办证人员 市纠风办、市公安局纪检监察室要求湖里公安分局禾山派出所认真落实查处、问责。 禾山派出所表示,已对辖区内《暂住证》办理情况异常的出租房展开清查,对不实际居住在相应出租房内的暂住人口登记信息予以注销;下一步,将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依法依规从严查处违规办证人员。 市民评代表 刘雷 曾焕生 文/图 本报记者 黄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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