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开出《旅游法》首张罚单 鼓浪屿“野导”被罚1000元
xm.fjsen.com 2013-11-14 07:05 来源:厦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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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新闻 四招管住“野导” 行政拘留:公安部门根据无证导游的违法情况,对其处以行政拘留7天以上,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刑事拘留15天以上; 开出违法罚单:旅游部门根据《旅游法》一百零二条,对未取得导游证或者领队证从事导游、领队活动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予以公告; 列入过渡黑名单:对无证导游所持假导游证、优惠过渡卡予以销毁并列入鼓浪屿客船轮渡黑名单,今后不予办理季度卡、年卡、户外运动卡、旅游年卡等包含过渡优惠性质的卡类。 将注销暂住身份:根据即将出台的《鼓浪屿户籍人口管理办法》,对在鼓浪屿暂住的外来无证导游的外口身份实施注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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