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五年未发生性关系 说老公是同性恋妻子想离婚
东南网11月5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湖法宣/文 陶小莫/图)“我要离婚!结婚五年了,夫妻都没有性生活,这能叫夫妻吗?” 近日,一位漂亮的少妇到湖里区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她说,丈夫是同性恋,经常去同性恋酒吧,还有“男朋友”,因此,婚姻已经不可能再继续下去了。 不过,在法庭上,丈夫否认自己是“同性恋”,还说这是妻子“诬告”,他表示“不同意离婚”。 结婚五年 没有性生活 小丽(化名)和丈夫都是“80后”。小丽是一名白领,而她的丈夫是厦门本地人,经济条件还不错。2008年初,他们登记结婚,婚后一直没有生育子女。 “我们夫妻从未发生性关系。”少妇小丽说,她和老公结婚五年,这五年都没有过性生活,因此也没有孩子。另外,老公的种种行为,都传递出“性取向”不正常的信号。 “他经常去和同性恋朋友约会。”小丽说,夫妻俩因此时常争吵,如今已形同陌路无法沟通,夫妻关系早已名存实亡。 法庭之上,夫妻二人针锋相对。近日,湖里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特殊的离婚案件。 妻子起诉 坚持要离婚 妻子小丽说,目前夫妻俩已分居近两年。因此,她请求判决离婚,依法分割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她还说,由于丈夫存在过错,应赔偿妻子10万元。“我不是同性恋,你这是诬告。”丈夫阿明(化名)说,他并非同性恋。不过,他并没有针对“五年没有性生活”的问题进行解释说明,只是表态说,他不愿意离婚。 阿明还说,他个人名下没有财产,无法依法分割;而且他不存在过错,没有理由赔偿妻子10万元。 “你不但是同性恋,还是个小偷!”小丽还在法庭上指出,阿明去年11月份,曾因盗窃被判拘役5个月。 法庭查明,阿明确实曾在湖里区相约网吧,趁一名男子熟睡之际,盗走男子的“苹果”iPhone4手机。因此,对于盗窃一事,阿明自己也不否认。 |
相关新闻
- 2013-10-31LadyGaga登同性恋杂志封面 戴眼罩显个性(图)
- 2013-10-30台湾同性恋作家出新作 望成为“第一把交椅”
- 2013-10-28喜剧演员恶搞赠梅西"乳房" PS小贝成同性恋
- 2013-10-25男子自称“同性恋” 向警察要小伙电话“聊天”
- 2013-10-25英赛艇队拍裸照日历 对抗同性恋恐惧症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