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之城 好政策激发区域发展蓬勃活力 近年来,集美区在“强二进三”(做强做大第二产业,加速推进第三产业)产业导向下,不断夯实工业基础,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先后出台一系列促进创新、出口、人才引进、标准化及品牌发展等方面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创新,激发了区域经济活力。 7月29日,作为集美区培植和发展新兴产业的高科技功能性科学基地——位于集美新城集美大道东北侧的海峡两岸创新创业园(创业大厦)建设项目封顶,工程进入内部砌墙以及二次装修阶段。该项目于2011年4月份开始动工建设,按计划将于明年7月份正式完工并投入使用,届时一些高水平的研发机构和高科技创新产业将在这里聚集,这个具备科技研发、孵化、中试、转化、产学研结合及其他科技合作的综合性研发中心或平台,将成为集美区产业技术水平提升的又一个“加速器”。 为进一步加快创新体系建设,今年,集美区出台了《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全面加快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引导支持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并制定相关鼓励、奖励政策。 比如,辖区企业被认定为省市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政府给予10万元奖励;被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可获20万元奖励。若是企业首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企业被认定为省市级创新型企业的,给予20万元奖励;被认定为国家创新型试点企业、创新型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40万元奖励。而企业科技人员获得国家、省市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可获得最高50万元的奖励;辖区企事业单位科技人员获得市科技创新杰出人才奖的,给予10万元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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