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安男子多年屠宰病死猪被抓:卖给他人制作腊肠
2013-08-06 16:30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蓝晓梅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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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病死猪肉制作腊肠、香肠,四川籍男子逍遥法外 杨某屠宰病死猪肉631.2公斤,经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检验报告,以及同安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现场诊断,从杨某的窝点现场取样送检的病死猪为伪狂犬病毒和圆环病毒(Ⅱ型病原)感染。 杨某交代了问题猪肉的流向:他已将一些病死猪肉销售给他人制作腊肠、香肠等。他说,他屠宰的都是一些病死或者生病濒死的猪,这些猪都是向一些生猪养殖户以20元至100元之间的价格收购的。后来,有人主动上门来向他收购病死猪肉,“这些猪肉销售给一些外地人做灌肠、腊肉食品。”杨某说,其中有一名40多岁的四川籍男子,个子很高,一斤病死猪肉的价格为2.5元。 之前屡屡被抓,因无法可依,往往只能罚款了事 杨某供认,2013年2月,他又开始屠宰病死猪,3月又被工商和农业部门查获,当场缴获病死猪200斤,被处罚款4500元。之后,他又重操旧业,继续向养殖户收购病死猪,在自家院子里或后面附属房内屠宰。 “在暴利的驱使下,这些人就像是上瘾了一样。”有关人士指出,之前因为没有相关的司法解释,对病死猪肉的鉴定在技术上存在难度,不法分子即便被抓现行,执法人员对他们往往也只能罚款了事,这些人很容易逃脱法律的制裁。 不过,2013年5月4日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正式施行,其中明确了:生产、销售死因不明的猪肉,可依照刑法追究从业者刑责。 2013年6月13日,杨某又向邻居杨某柏购买了一只生病濒死的公猪,拉回住家院子里进行屠宰,接近中午时屠宰好了,他将猪肉放在冰柜里冷冻,内脏和骨头放桶里,准备拿去扔掉,下午就被查获。经现场称重,冰柜和桶里的病死猪肉总共631.2公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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