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嶝“宰客”司机遭处罚 电瓶车被降一颗星
民警对蔡某进行批评教育。 厦门日报讯(文/图 记者 戴舒静 实习生许诗涵)上了电瓶车后,车费涨3倍,吃条鱼,竟被要了238元,外地游客怀疑自己被电瓶车司机“宰”了(详见本报7月27日报道),昨天,在大嶝边防派出所的调查下,涉事司机被找到了。 辩解也没用,这名司机仍将被扣10分、降一颗星,这也意味着他将成为大嶝电瓶车星级管理制度推出后,第一个被处罚的司机。 昨天上午10点,涉事的电瓶车司机蔡某被大嶝边防派出所的民警叫到了所里,他一直低着头。蔡某称,当天雷女士一家要坐他的车前,他向对方说清楚“小环岛”每人10元,“大环岛”30元。当时,对方说要“小环岛”,途中,他看时间还很充裕,就建议对方要不要改成“大环岛”,雷女士一家说可以。 到午饭时间,他介绍雷女士一家到自己朋友开的饭店吃饭,他还特意交代朋友要给雷女士一家打折,然后他就收取了90元车费先行离开,等对方吃完再联系他,他送她们去车站。当时双方并没发生什么争辩,自己也没有恶语相向。 为核实情况,大嶝边防所民警小张当即联系了雷女士,已返家的雷女士称,倘若环岛游有“大、小环岛”之差,她们对车费没有异议。但用餐时的确是蔡某点的餐,当时他点了四样菜,她发现后还特地下楼划掉两个菜,只剩下紫菜和鱼,结果这两样菜的价格还是让她们大吃一惊,更甚的是,蔡某的态度让她们很不舒服。 双方各执一词,真实情况还有待进一步调查,不过,民警认为,游客会投诉,那说明蔡某的态度肯定存在问题,并且身为电瓶车司机,蔡某在接待游客前未详细向游客解释清楚收费标准,才导致双方发生歧义,民警要求蔡某向雷女士一家道歉;同时,根据下月就将实施的《电瓶车星级管理细则》有关规定,他将被扣10分,其电瓶车星级也从三星降为二星。 民警表示,他们希望此次处罚,能给大嶝的电瓶车司机产生触动,不要重蹈覆辙。 背景 电瓶车星级越高服务越好 随着大嶝旅游人气升高,电瓶车行业也随之发展。据不完全统计,在大嶝岛上有近120辆电瓶车营业。由于从事电瓶车的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再加上没有相关的管理细则,导致大嶝岛上的电瓶车行业一度较为混乱,拉客、宰客、吃回扣、不按规矩行车等不法行为层出不穷,为整顿这一乱象,维护大嶝的旅游形象,大嶝边防派出所和大嶝街道办、大嶝电瓶车协会等有关部门决定,在7月联合推出《电瓶车星级管理细则》,用星级来给电瓶车的服务“定性”,星级越高说明服务越好,游客越可放心选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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