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要求排查已建项目积涝点 地下车库入口将抬高
《指引》中规定,地下停车场、下沉广场等建设项目的地下设施入口室外场平应高于周边市政道路人行道20厘米以上;入口竖向应高于周边市政道路人行道30厘米-50厘米以上,并应考虑挡水板等防涝应急措施。 而地铁入口室外场平,应高于周边市政道路人行道20厘米以上,入口竖向应高于周边场地30厘米以上,高于周边市政道路人行道50厘米以上,同样应考虑挡水板等防涝应急措施。 下穿通道设涝水拦截系统 地下人行通道、市政道路下穿通道、立交桥等市政下穿通道周边应科学布置涝水拦截系统,周边涝水截流管沟和内部雨水排除系统设计标准不应低于20年一遇暴雨;通道两侧挡水墙和入口坡顶应高于外侧路面50厘米以上。下穿道路等低凹处应做好警示安全提示或标示。 入口处设警示标志 此外,《指引》中也提及,地下设施的排水设施必须有双电源和备用泵,排水设施电源必须高于室外场地50厘米以上;应在入口处明显位置设施警示标示。 ●新建城区 保障一定的水面积率 “几场暴雨下来,厦门内涝,这一方面与连续降雨导致土壤含水量饱和有关,另一方面也跟城市扩展迅速、硬化地面太多有关,地表的自然排水能力被破坏。”关天胜说。 因此,在未来的新区建设中,城市规划应保障一定的水面积率。溪流水系上游应增加绿化植被和蓄水湖、塘、湿地等滞洪削峰措施;河道、沟渠应保障行洪排水宽度,排洪沟顶宽超过5米时应采用明沟;下游片区场平未能满足防洪防潮要求的,应首先考虑预留足够的调蓄水面,并以强排泵站作为补充措施。 渗透地面面积不低于40% 新区建设还应做好原有排水防涝系统的保护和重构,做好近远期衔接;近期未能整体拆迁的村庄应进行排水防涝论证,并结合原有水面和洼地预留专门的调蓄水面。 在新建城区硬化地面中,可渗透地面面积比例不宜低于40%;有条件的地区应对现有硬化路面进行透水性改造,提高对雨水的吸纳能力和蓄滞能力。生态景观绿地应采用地冲击模式开发建设。 雨水管道建设采用标准上限 《指引》中还特别提出,城市雨水管道建设应采用国家标准的上限。新城防涝设施建设应不低于20年一遇的暴雨,旧城区不低于10年一遇并逐步改造成20年一遇;地铁等影响重大设施应采用不低于50年一遇暴雨建设。 《指引》要求,新建、改建项目应按本规划指引进行设计和建设;新城在建项目应按本规划指引进行评估,不符合要求的应调整设计,避免重复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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