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大常委会问诊公园"变味"现象 确保公园姓"公"
植物园滴水岩的违法建设已停工 东南网6月27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黄智敏 实习生 官建洪导报记者 骆余民 黄智敏 实习生 官建洪 文/图)高档餐饮、私人会所侵占公园绿地,应该属于公众的公园“变了味”,这一现象引起了市人大高度关注。昨日召开的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了关于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厦门经济特区公园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报告明确提出,市政府应完善公园分级管理体制,并制定时间进度表,尽快解决“以园养园”的企业型管理体制问题;对公园内开办的高档餐饮、私人会所等经营项目要予以取缔。要从根本上还公园的公益性质,确保公园姓“公”,不能让公园变成“私家花园”。 现状 公园违规经营现象仍普遍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黄诗福说,实地检查发现,目前部分公园实行企业管理,并实行“以园养园”的政策,致使部分公园内还存在着违规经营高档餐饮、私人会所等现象,特别是植物园内公开出租的三处公共服务设施,由于管理不善,变相成为了私人活动场所。 “白鹭洲公园和海湾公园是厦门中心城区城市综合性公园,但由于在管理体制上交由企业管理,致使这两个公园管理过度追求经济效益,公园内的会所、餐饮、酒吧、游乐场等成了各界反映的焦点问题。”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的《公园条例》实施情况报告,也承认了这一现象的严重性。 对策 商业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 为解决“以园养园”问题,厦门市政府不久前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了解决方案。昨日,这一方案以书面报告的方式正式披露。 今年4月,市政府理顺了白鹭洲公园、海湾公园管理体制,明确两家公园今后应回归公益功能,通过产权调整、委托管理、三年过渡期,按事业单位的体制进行管理,从体制上保障实现其公益性最大化的要求。 在三年过渡期内,将白鹭洲公园、海湾公园继续委托市政集团、水务集团管理。在此期间,两个公园的商业经营合同到期后在产权未明晰之前不再续签。市公园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公园条例》要求,抓紧制定公园保护规划,对两个公园内的经营性临时建筑进行清理整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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