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尚小区"限停"引发商户堵门 物业:维护业主利益
律师观点 优先保障业主利益 “限停”并无不妥 物业与业委会 “限停”的做法,妥吗? 福建民丰律师事务所律师雷文福分析,生活小区不是商业街、购物广场,业委会及物业管理处对外来车辆的“限停”并无过错。更重要的是,小区停车位是属于全体业主的公共措施,于法、于情、于理,业委会、物业都应优先保障小区业主的停车利益。 从目前情况看,业主停车利益受到影响已是不争的事实,业委会“授权”物业对外来车辆施行“限停”,其做法并无不妥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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