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开发商拒绝公积金贷款 或将被暂停网签资格
未来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可查询楼盘公积金贷款办理进度 □记者 曾海林 通讯员 林晓龙 厦门晚报讯 市国土房产局近日出台《关于维护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住房合法权益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售房行为。其中明确规定:开发商如果拒绝公积金贷款,将被暂停网签资格。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的目的,是为了筹集、融通住房资金,提高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的能力。房地产开发企业拒绝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或增加限制条件的做法,损害了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 此前,为加快公积金贷款办理速度,消除部分开发商和职工对公积金贷款的误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陆续推出了多项便民举措。下一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将推出公积金自助查询系统,房地产开发企业可登录查询其楼盘项目的每笔公积金贷款办理进度。 新规内容 1.开发商不得拒绝公积金贷款或提出附加条件 《通知》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住房时,应充分尊重职工选择购房贷款方式的权利,对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购房人,不得拒绝其购房,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增加限制条件或附加条件。 2.开发商应办理公积金贷款楼盘准入申请 《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到受委托承办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办理个人按揭贷款楼盘准入申请手续时,应同时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楼盘准入申请手续。对未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楼盘准入申请手续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受委托银行应拒绝受理其楼盘的个人按揭贷款申请。 3.开发商应选定公积金贷款业务承办银行作为楼盘监管银行 考虑到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楼盘监管银行中可能均未受委托承办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至少确定一家承办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作为其楼盘的监管银行。 目前我市已有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和厦门银行等7家商业银行受委托承办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4.严重违规的开发商将被暂停其项目网上签约资格 《通知》明确,市国土房产局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责令限期整改,违反相关规定情节严重的,市国土房产局将按有关规定予以通报并暂停其项目的网上签约资格。 |
- 2013-06-14百城住房公积金联网监控遇阻 地方利益设障碍
- 2013-06-14住建部百城住房公积金联网监控遇阻 地方利益设障碍
- 2013-06-13公积金联网逾期一年未完成 二线城市基础情绪强
- 2013-06-13北京公积金缴存应剁掉“原则上”这条尾巴
- 2013-06-09青岛:公积金提前还贷取消限制 可按月提前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