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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起居民阶梯电价执行新标准 月用电量200度多花4.4元

xm.fjsen.com 2013-03-21 10:05   来源:厦门网    我来说两句

厦门日报讯(记者 刘艳)随着气温升高,家庭用电渐受关注。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我市从去年7月起执行居民阶梯电价新规,其中第一档价采取提价过渡措施,过渡期到6月底结束,到今年7月1日,第一档价将执行过渡后的电价标准,每千瓦时0.4983元。

居民阶梯电价是指将单一形式的居民电价,改为按照用户消费的电量分段定价,随用电量累进递增的机制。这主要是从节能角度考虑,鼓励市民节约用电。如果市民每月用电都在第一档里,那么就能享受到最便宜的电价。如今,市民对阶梯电价普遍了解并认可。

根据去年6月25日福建省物价局下发的《关于全省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暨用电同价的通知》,从去年7月1日起,厦门居民生活用电实行三档累进递增的新的阶梯电价,其中“一户一表”用户第一档电价为每千瓦时0.4983元,但是为避免短期内个别地区的居民电价上涨过大,《通知》要求采取提价过渡措施。也就是说,从去年7月1日起到今年6月30日,厦门居民“一户一表”用户第一档电价为每千瓦时0.4763元,从今年7月1日起则执行过渡期结束后的电价标准——每千瓦时0.4983元,即每千瓦时比过渡期高0.022元。记者了解到,这一改变对居民家庭用电影响不太大,以三口之家月用电量200千瓦时来计算,每月电费支出多4.4元。

责任编辑:蓝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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