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厦门频道首页>城事> 正文

消费者状告厦门易通卡公司 思明法院已受理此案

xm.fjsen.com 2012-06-01 08:39 陈捷 来源: 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刘育能拿到立案通知书

东南网-海峡导报6月1日讯 (记者 陈捷/文 沈威 陆军航/图)昨日,状告易通卡公司的刘育能告诉记者,他已经拿到了思明区法院的立案通知书。这意味着,思明区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新闻热词:易通卡 被告

前天,导报推出《押金超亿元 利息哪去了》的报道,介绍了易通卡公司被消费者告上法庭一事。报道推出后,消费者刘育能的诉求得到了众多市民和网友的声援,这一场官司也在网上引发了热议。

刘育能说,他感觉自己身负众多消费者的期望,希望自己在法庭辩论时能“不负众望”。因此,收到立案通知书后,他已经开始研究法律规定,收集辩论依据。“我要好好准备,考虑在法庭上如何更好地陈述我的观点,让被告信服,让法官接受。”

刘育能说,他的要求很简单,就是希望e通卡实现“信息公开”。目前,刘育能起诉的主要法律依据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37条规定和 《价格法》第23条规定。

在咨询法律专家和多位律师后,刘育能提出,未经听证收押金违反了 《价格法》,而收了押金又不公开信息,又违反了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因此,他提出了“公开信息”和“返还押金”的诉求。

责任编辑:房小奇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