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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美丽庭院建设指南》国家标准发布
2024-01-24 15:46:09 作者: 来源:中国妇女报 责任编辑:卓志沐

《乡村美丽庭院建设指南》国家标准发布

系全国新农村领域首个由群团部门申报起草的“国标”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姚改改发自安吉

1月1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妇联共同发布了《乡村美丽庭院建设指南》国家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该标准是首个针对美丽庭院建设的国家标准,也是全国新农村领域首个由群团部门申报起草的国家标准。

该标准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论和“千万工程”为指引,在安吉县美丽庭院建设模式基础上,吸收各地成功经验,结合相关政策文件,规定了乡村美丽庭院的庭院布局、庭院风貌、环境卫生、家风文明、庭院经济、长效管理等内容,提高了标准的科学性、适用性、可操作性,适用于各地推进和指导乡村美丽庭院的新建、改(扩)建与管理。

“什么是乡村美丽庭院”“美丽庭院建设应按照什么原则”“如何建设美丽庭院”……对于这些美丽庭院建设中的常见问题,标准都一一进行了清晰解答。比如,在乡村美丽庭院建设中需坚持党建引领、村民主体,安全科学、经济适用,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三大原则;在“发展庭院经济”上给予指引,庭院可发展手工业、养殖业、电子商务、休闲旅游等业态;在长效管理方面,突出了家庭成员是美丽庭院定期管理维护的主要责任人,从村的角度,可以综合运用宣传栏、积分榜、亮晒台等方式,对庭院实行动态管理。

该标准的发布和实施将为全国推进规划更合理、建设高质量、内涵再延伸、经济能转化、维护可持续的美丽庭院建设提供现实可行的重要依据。

该标准从立项到发布,历时3年,在全国妇联指导下,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妇联作为第一起草单位,联合湖州市妇女联合会、安吉县农业农村局、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浙江省妇女联合会、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安吉县中国美丽乡村标准化研究中心等15家单位共同起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