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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九部委促进妇女就业文件的五大亮点
www.fjsen.com 2019-02-26 11:39:26   来源:中国妇女报    我来说两句

亮点五:司法救济增加了新案由

作为健全司法救济机制的一种新举措,《通知》提出“设置平等就业权纠纷案由”,这是全国妇联多年推动的成果。中国首例招聘阶段性别歧视案“曹菊(化名)诉北京市海淀区新巨人培训学校”招聘条件“仅限男性”案,因无平等就业权纠纷案由,而不得不借名诉讼以“一般人格权纠纷”立案(之后的化名黄蓉、马户、高晓提起的同类诉讼所用案由相同),曹菊于2012年7月11日起诉,在等待14个月之后于2013年9月10日才获准交诉讼费而且未接到立案通知。

在2017年两会上,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原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洪天慧提交了《在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中增设“就业性别歧视”相关案由的提案》。

令人欣慰的是,经过全国妇联的努力,在《通知》审议稿的推动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与最高人民法院反复沟通,终于推出了人社部建议的新案由:2018年1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增加民事案件案由的通知》(法〔2018〕344号)颁布,增加了“平等就业权纠纷”案由,自2019 年1月1日起施行。随着新年钟声的敲响,此类借名诉讼的尴尬将成为历史。这可以让数以亿计的女性求职者从中受益。

上述令广大妇女和妇女组织欢欣鼓舞的五大亮点,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妇女权益、尤其是女性获得与男性平等就业机会权的高度重视。我们有理由预期此《通知》会取得实效。

作为聚焦此领域研究与实务工作多年的学者兼律师,笔者将尽全力满足《通知》在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培训、宣传、学术研究及相关技术支持等需求,并且正在做首例以“平等就业权纠纷案由”立案、为受到企业排挤的怀孕妇女提供法律援助的尝试。(作者为中华女子学院法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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