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教育就业等多领域将惠及妇女儿童发展
□ 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 韩亚聪 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宣传部、教育部等18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加大力度推动社会领域公共服务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 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行动方案提出,我国将着力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短板、增强非基本公共服务弱项、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水平,切实兜牢基本民生保障网底,不断满足多样化民生需求。 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梳理发现,行动方案中涉及多项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包括将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力争省、地市、县三级都有一所政府举办、设施齐全的妇幼保健机构,强化省、地市、县三级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能力和产前诊断筛查能力;实施巾帼家政服务专项培训工程;在城市建成一批示范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在农村和贫困地区进一步提升婴幼儿照护服务能力等。 加强妇幼健康服务和儿童福利救助 “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基层妇幼医疗需求越来越高,妇幼健康服务水平也需要得到相应提升。对此,在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方面,行动方案指出,重点支持床位不足或业务用房面积不达标的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力争省、地市、县三级都有一所政府举办、设施齐全的妇幼保健机构,强化省、地市、县三级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能力和产前诊断筛查能力。支持儿科资源不足地区加强建设,统筹利用各种服务资源,鼓励有条件的妇幼保健机构扩展强化产科、儿科、中医科等服务功能,力争到2020年每千名儿童床位数增加到2.2张。 据了解,国务院2018年7月份印发《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自2018年10月1日起全面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此次行动方案再次提出全面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 行动方案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对城乡贫困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基本型康复辅助器具配置给予补贴,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推进康复大学筹建。发展重度贫困残疾人托养照料服务,加快制定残疾人托养、康复服务国家标准,加强对孤残儿童福利和流浪乞讨残疾人救助服务的支持力度,加大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帮扶力度,对一户多残、以老养残等特殊困难家庭予以帮扶。采取普通学校就读、特教学校就读、儿童福利机构特教班就读、送教上门等方式,落实“一人一案”,解决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问题。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推动建立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结合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和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加大重度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力度。 在加强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建设中,行动方案指出,在人口50万以上或孤儿200名以上的县(市、区)建设儿童福利机构和设施,为各级儿童福利机构配套“养治教康”方面服务设施,推动形成功能完备、服务规范的儿童福利服务设施网络。在各县(市、区)新建或依托现有资源建设县级未成年人保护设施,为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等提供临时监护照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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