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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增加离婚冷静期规定
www.fjsen.com 2019-01-02 09:55:17   来源:中国妇女报    我来说两句

8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民法典各分编草案,其中的婚姻家庭编草案以现行婚姻法、收养法为基础,并增加了一些新规定。与现行婚姻法相比,草案新增了一个月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可以向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

草案公布后,该条规定引发空前热烈讨论。中国妇女报微博发起的关于离婚冷静期的投票结果显示,参与投票的24万名网友中,正反观点胶着。

点评:我是赞成这个制度的。保障离婚自由,必须反对轻率离婚。反对轻率离婚是我国离婚立法指导思想的组成部分。轻率离婚是滥用离婚自由权的行为。增设离婚冷静期的规定是对轻率离婚的限制和约束。

近十几年,我国的离婚率逐年增长,离婚案件中多数是通过登记离婚办理的。离婚增加带来了家庭的离散趋势和妇女儿童利益受损等一系列问题。

保护和稳定婚姻家庭是世界各国制定法律政策的基本价值取向。

对于缓解离婚率上升,各国有如下共识:(1) 鼓励缔结以感情为基础的婚姻。(2) 积极开办新婚夫妇学校、婚姻咨询门诊和离婚学校,为一些常见的婚姻危机化解提供对策和心理辅导。(3) 提倡对离婚案件的冷处理。法院加强离婚案件调解,对行政程序的离婚增设一段时间的考虑期。(4) 增设法定的分居制度,规定其适用的条件、程序、法律后果,为有裂痕的夫妻提供离婚前的深思熟虑阶段等。

登记离婚以双方当事人完全自愿并达成协议为前提,反映了婚姻法尊重婚姻当事人婚姻意思自治的现代法治精神。但是,这一离婚方式也易造成轻率离婚。事实上有很多婚姻,客观上并未完全破裂,只因当事人意气用事即行离异。此种欲和欲离,任由当事人决定,与婚姻要求的永久共同生活本质不合,其离婚后果任由当事人以协议决定,易为恶意配偶滥用,而很可能变成强者欺负弱者的工具,甚至危害未成年子女的利益。

正因为如此,欧美国家大多不承认登记离婚,离婚必须经过诉讼程序。承认登记离婚的国家,也在登记离婚的条件及程序上予以必要的限制。主要有:(1) 登记离婚必须在结婚满一定期间后才能提出。各国规定的期限从6个月至3年不等。(2) 登记离婚的当事人必须没有未成年子女。(3) 当事人提出离婚申请后须经过一定时间的考虑期才能正式办理登记手续。有的还规定考虑期满后重新提出一次申请。关于考虑期各国规定也不尽一致,短的3个月,长的达1年。这些限制对于防止登记离婚过于简便所滋生的弊端是有实益的。

我国婚姻法既然承认登记离婚,在运用上也应谨慎,以杜绝其弊。但具体怎么规定,要以一定的实证研究为基础。如实务中所谓的“草率离婚”比例究竟有多大?一个月的冷静期是否能够起到预期的作用?以其他方式如离婚前的第三方调解是否可以替代?

此次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只适用于登记离婚程序,诉讼离婚程序中并没有规定。登记离婚程序中的冷静期主要功能在于防止冲动型合意离婚。不必担心家暴受害人因离婚冷静期受到更大伤害,因为家暴案件的离婚通常是走诉讼程序,反家庭暴力法也规定了一系列预防和制裁家暴的措施。

(马忆南 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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