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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以离婚证明书护卫当事人隐私
www.fjsen.com 2018-07-19 10:51:03 吴军华/谢婷如 来源:中国妇女报 我来说两句

原标题:厦门以离婚证明书护卫当事人隐私

记者近日从厦门市海沧区法院了解到,离婚证明书的实施,为当事人隐私穿上“保护衣”,彰显了司法人性化。

在一桩离婚案中,小姚因配偶小郑婚外情,要求离婚并分割财产。法官最终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离婚判决生效后,双方办理不动产的过户手续,但因判决书中涉及婚外关系等隐私问题,双方请求法院在证明婚姻关系解除的同时避免判决书的详细内容为外人知晓。法院开具的离婚证明书解决了这一问题,小郑和小姚顺利地办理了过户手续。

据了解,在离婚判决生效后,离婚证明书由案件当事人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须写明申请的理由及离婚证明书的用途等,当事人的申请经案件审判人员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及时开具。

现实中离婚证明书有哪些作用呢?据了解,离婚证明书仅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和身份证号、裁判文书案号和生效时间、双方当事人离婚等必要信息,且在办理出入境、子女升学、本人再婚、财产登记等情况时,当事人向有关机关提交该证明时无需再提交载有详细内容的判决书或调解书。换言之,即离婚证明书同离婚判决书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此举充分保护了当事人的个人隐私,有效避免了其离婚的具体内容被外人知晓的尴尬,切实保障了离婚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吴军华/谢婷如 发自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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