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记载“通道” 北京遏制“过道学区房”
新华社北京3月22日电(记者孔祥鑫)记者22日从北京市住建委获悉,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住宅平房管理,北京市住建委会同北京市规划国土委正式发布《关于加强国有土地上住宅平房测绘、交易及不动产登记管理的通知》。通知规定,对于“过道”将在不动产权证附记栏中予以记载。专家表示,此举意在遏制“过道学区房”。 据介绍,该通知自2017年4月10日起执行。通知规定,严格依照规划许可内容和不动产权登记证明记载的房屋平面布局进行测绘成果审核和不动产登记,严控住宅平房一间擅自分割为多间的行为。 通知针对既有存量做出规范,要求属地房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对住宅平房进行现场核验,将具有院落居民通行、应急救援功能的部位,在《存量房房源核验信息表》中标注为“通道”。不动产登记部门依据标注信息,在不动产权证附记栏中予以记载。 北京房协秘书长陈志表示,此次多部门联合下文,加强住宅平房管理,剑指“过道学区房”。 陈志认为,此次住建、规划国土两部门合力,从规划验收、测绘审核、房源核验、不动产登记等一系列环节完善了政策。综合采用这些措施,平房测绘、登记的整体的办理程序上都完善严谨了,将有效扼制住宅平房擅自分割的行为,将遏制“过道学区房”产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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