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庐州合肥人,北宋时期著名的清官。28岁时考中进士,以后历任监察御史、天章阁侍制、龙图阁直学士、开封府知府和枢密副使等官职。他为官清廉刚毅,不畏权贵,并要求抑制贵戚特权、制止浪费、减轻人民负担。倾尽全力给人民群众申冤,受到当时群众的欢迎。因此.他的一些事迹在民间广为流传,人们尊称他为“包青天”。 包拯执法如山,铁面无私。在他第一次准备去陈州放粮时,他的侄子包勉被人告发,而审案者正是包拯。包拯年幼时父母双亡,是嫂娘王氏也就是包勉的母亲将他抚养成人。包拯与包勉虽为叔侄,却情同手足。可是包勉经人诱使,贪赃枉法。当事情败露被审的消息传到王氏耳中时.王氏泪流满面,恳请包拯看在自己从小抚养他,且仅此一子的份上, 放过包勉。包拯也心疼侄儿,而且侄儿犯罪另有他因。但包拯看着身上的官服,想着灾难中的人民,毅然挥泪斩侄。他对嫂嫂说:“嫂娘。包勉是我侄儿。岂能不亲?岂能不疼?可我不斩包勉,对不住百姓,对不起我的这身官服。您想想,有多少儿女在贪官污吏的压迫下生活困窘,不斩包勉,难以平民愤啊。请您放心,您百年后,我代包勉为您戴孝。” 包拯正是凭着自己高尚的人格、大义灭亲的胸怀,救护老百姓,同时也给儿孙很好的教育。这正是身教重于言传。包拯不但自己为官清正,而且还时时教育子孙后代要保持这种优良品德。他在生前就特意立下遗训:“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脏滥者,不放归本家;亡殁之后,不得葬于大茔之中。不从吾志,非吾子孙。”意思是说:凡我的后世子孙,如果有人做了官,贪脏枉法,要把他开除出家族;死后,也不许葬入包家祖先的坟地中。谁违背了这个遗训,谁就不是我的子孙。而且,他还命令工匠将这一段遗训刻在石碑上面,竖在堂屋东壁,以昭示后世。古代,死后不得葬入祖坟,是非常严厉的处罚,可见包拯对教育后人非常严格。 包拯逝世以后,包氏子孙后代切实执行了这个遗训,对个别做官不清正廉洁的。族人坚决按照包公遗训严肃处理。 包拯更是赢得了人们的尊重和敬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