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中华女性网综合消息 全国妇联办公厅日前印发《全国妇联新媒体发稿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从发稿原则、稿件内容等方面提出明确规定和具体措施,要求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全国妇联新媒体报道制度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女性之声”系列新媒体平台引导女性思想、倾听女性心声、维护妇女权益、服务女性需求的重要职能。 《细则》指出,要贯彻落实党的新闻舆论工作总体要求,坚持党性原则,始终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以马克思主义新闻观为指导,按照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有关推进网上群团工作具体部署,切实发挥新媒体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努力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要以妇女群众作为新媒体平台的核心用户,以广大女性为报道主体,以回应妇女群众关切为报道重点,努力提高新媒体用户的关注度、阅读量、留存数和活跃度,确保全国妇联新媒体真正走近女性、吸引女性、影响女性、凝聚女性,把新媒体平台打造成广大女性的资讯窗口、学习基地、交流枢纽、维权热线和服务平台。要坚持互联网思维,按照中央八项规定有关要求,精简领导同志活动和会议报道,把版面和镜头更多留给基层一线,更多回应妇女群众需求关切,改变文风,减少说教式官样文章,倾力创作让女性用户喜欢、让女性粉丝依赖的新媒体产品,让充满吸引力、洋溢正能量的网络产品为妇联组织代言。要顺应互联网技术迅猛发展趋势,积极探索符合网络传播特点、不断提升移动互联网表达能力、丰富满足群众需求的报道路径,切实提高妇联组织新闻资讯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 《细则》要求,会议活动报道要努力提高质量,注重新闻价值,认真挖掘会议和领导活动中蕴涵的新闻资源,创新报道形式,在确保准确的基础上,突出妇联工作内容与妇女群众利益的联系,突出对工作有指导意义的实质性内容。稿件内容要贴近基层、贴近群众,文字风格要符合网络传播特点,整体风格轻松活泼,尽量口语化、接地气,可以使用网言网语,力求可读性强、有传播力;文章整体要简洁、凝练,多运用图表、照片、声音、视频等符合群众阅读习惯的多媒体进行解读和表达。稿件要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严格规范采编工作流程,进一步完善采编管理制度,严把选稿、组稿、审核、发稿各个环节,不得刊发、转载未经核实的社会自由来稿和网络信息,坚决杜绝刊播转载虚假新闻或信息。稿件素材要尽量使用妇联系统相关的原素材,使用网络素材要注明出处;选用的图片要突出主题,避免过多选用会议现场、主席台、发言席等照片,多选用有现场感、生活感,能传递感情的图片;视频要制作精良,有情节、有趣味、有知识性,一般不选用工作汇报片。 目前,全国妇联已形成包括“女性之声”官方微信公众号、官方客户端(APP)、官方微博,官方头条号、企鹅号、网易号、一点号在内的两微一端四号新媒体矩阵,是全国妇联移动互联网宣传的主要渠道、建设“网上妇女之家”的重要平台,成为联系、服务、维护、凝聚妇女群众的重要载体。 |
- 2016-12-06新媒体电影《火弑》在厦门集美影视文创园开机
- 2016-12-05峰火文创论坛在榕举行 探讨“新媒体+文化产业链”
- 2016-12-02女主播跨界玩创业 代表厦门出战海峡两岸新媒体创业大赛
- 2016-11-30海峡两岸新媒体创业大赛厦门赛区 本周四争夺三强